有网友说,中国在中东无法军力投射,所以无法进行有效影响的被动局面。那么反向思考一下:中国为什么要军力投射到中东?那里是中国的关键利益所在吗?以巴能不能实现和平建国关系到中国的切身利益吗?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动用军力? 再者,如果动用军力投射,那么中国的身份势必从一个劝架者变成参与械斗者,从而与以色列敌对,这对中国有利吗?为了巴勒斯坦一国利益,把中以的双边关系破裂,对于中国来说值得吗?
有网友又说,我们应该支援武器。历史上苏联支持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打了六次中东战争,苏联得到了什么?赫鲁晓夫对埃及军队说:“我给你们的每辆坦克都打一炮,战争结局就可以完全相反。”为什么?埃及军队大量的苏联援助的全新的坦克,连一炮都没有放过,就被以色列缴获了。况且援助武器给中东地区无异于扬汤止沸。 从中国现今外交方针来说。 军力投射到中东或者武器援助阿拉伯国家是完全不必要的。
现今条件下,中国最大的国家利益是和美国亦敌亦友,斗而不破。而以巴问题其实是中国和美国、欧盟、俄国之间的国家利益博弈。 对于中国来说,以色列军队是否进攻加沙,军事对峙是否升级,没有任何切身利益关系。不论以巴局势如何变化,只要中国(以中东特使的面目)能够劝和,让双方罢兵谈判,就是胜利。就是中国“和谐世界”的成就,就可以拉拢阿拉伯国家向中国靠拢,而和以色列的关系保持友好。“以不变应万变,则变有尽,而不变无穷”应该是中国中东问题的外交核心理念。
中国插手中东,目的是为了得势,得势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国家利益。那么最现实的国家利益是什么?中东石油富国能够把投资在美国的钱投资到中国来。中东石油富国能够承认中国在以巴和谈中影响和地位;同时,使以色列加深对中国的信任,导致美国在中东的势力消减。 至于方式,很简单:做公平公正的中立调解。
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内犹太财团势力, 历史上美国在调解中东问题中对以色列有明显偏袒, 并执行双重标准。随便定义他人为恐怖分子,例如哈马斯,东突却就不是恐怖组织。而以色列以国家军队执行暗杀行为,对巴勒斯坦国是宣战行为(当然巴勒斯坦国还在纸上),对巴勒斯坦人是明显的国家恐怖主义。其行为事实导致中东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而这里正是中国的切入点。 以公正公平的国际道义为口号和原因。 用不断提升的军事实力和覆盖力做后盾。以绝对保持和美国亦敌亦友的关系的同时让以色列对中国保持信任为前提展开外交活动,从而为中国在中东争取更多利益。
针对以巴问题,中国近期提出了符合国际道义的议案。如能通过成为正式议案,就可以拿到安理会使用(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下属机构,虽然其议案不具有法定效力,但是有国际影响力。 )。如果美国阻挠,就会在国际地位中失分。 这一行动有以下几个优点:首先,可以拉拢阿拉伯国家向中国靠拢,然后,沙特等富国可以名正言顺的金援哈马斯,美国一定反对。 如果美国以此为借口威胁冻结沙特在美国资产(注意,是威胁冻结),中国则可以鼓励沙特把部分在美资产转移投资到中国。 这种资金转移,可以做到对美国经济的打击和对中国经济的支持。 其次,以这份议案跟以色列谈,在许诺保证以色列的安全,保证其目前到手的利益,以当初以巴都接受的“土地换和平”议案和美国的路线图为基准,并适当考虑以色列的得益为前提来进行和平谈判。可以进一步提升以色列和中国的关系。 至于,巴勒斯坦方面,支持哈马斯的合法政府,通过沙特等富国的金援促使哈马斯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然后联合法塔赫一起和以色列进行谈判。按照“土地换和平”以及中东路线图行动。尽力走向和平共处。
归根结底以巴问题可以说是各个国际势力借中东进行的一场角逐。 对于中国来说现阶段中东政策来说,美国还是最终对手。 通过以巴问题,促使美国的国际道义继续失分,国际地位继续下降,同时拉拢、分化美国的喽啰,使它们在一定地位认同中国,才是最终目的。
[ 本帖最后由 oskarlre 于 2008-8-30 20:5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