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2-26 10:54 只看TA 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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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逻辑上恐怕不通 引用:原帖由 hbqw12as 于 2011-2-25 19:33 发表 这种时间大挪移,向来是中共教育的拿手戏,用来掩饰自身错误和真实原因。62年为什么有逃民,其实大家都心里有数,找些无谓的借口只是一种精神胜利法。为什么58年开始,60年闹翻,偏偏62年开始“怕报复”?楼主后来又提到这些人又想回来了,难道“手上占有鲜血”的人,是可以仅仅因为两国关系改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所以我说,接受中国教育,必须学会反向思维,甚至先假设那是骗人的才行,否则你离真相只会越来越远。 [ 本帖最后由 mysimsyd 于 2011-2-26 10:5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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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qw12as 发表于 2011-2-26 11:29 只看TA 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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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mysimsyd 于 2011-2-26 10:54 发表 十数万人,今天你劝别人走,明天十数万人就全体同意一起走? 两国全面交恶,从上至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再说十数万人出逃,策划,宣传,发动,不需要时间吗? 而且三年困难时期是59年到61年,如果他们困难时期想跑,为什么不60年最困难的时候跑? 我清楚的写明了,60年苏联开始广播宣传仇视,经过近两年的策划宣传,62年他们试图暴动,被新疆军区镇压以后,然后才发生逃民事件。 后一个问题我写明了当时的逃民只是有“而是因为有一部份人",当时逃走的十数万人,难道全部都杀过人吗?只是一部份人杀过人的。 当时逃走的十数万人还有汉族。我明确提出想回来的“就有一批人提出申请回来。” 并没有说所有的人都有血债,也没有说所有的逃民都想回来。 [ 本帖最后由 hbqw12as 于 2011-2-26 11:4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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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2-26 12:01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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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辩也没用 呵呵,“一部分人”,何等耳熟的用词。 这是除了时间序列错误倒因为果外,中共最喜欢用的第二种手法。我觉得楼主不是要来把这些手法一一展现吧。“请认真看我的文章,......,逃民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中有相当部份人参加过三区暴乱,手上有当年屠杀汉人的鲜血。” “伊塔逃民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三年困难,而是因为有一部份人粘有汉人鲜血,怕中国与苏联闹翻后报复他们才逃跑。 所以我说这部份是毒瘤,不过这是我的观点,没有写进文章去。” 这“一部分人”是多少人?楼主信誓旦旦“最主要原因”,那么就是说这“十数万”人起码也应该是5-9万人(超过1/2)沾有鲜血,才能说是“最主要原因”吧,否则怎么能说“最主要原因呢”?那么这些人的姓名是什么,杀了哪些汉人,作案时间地点凶器是什么?法院判决在哪?楼主如果没有出处,“最主要原因”的说法如何成立? 想给人栽赃,不是那么容易的。你想说别人杀人,连一丝基本犯罪事实(如姓名,性别...)都没有,那不成了秦桧了?何况是想给“十数万”人栽赃。当年老毛一句“全国有5%的人是右派”,制造了55万冤假错案,害了多少人,破坏了多少家庭?至今只有不到10人没有平反。楼主不思检讨,上来“一部分人”,“最主要原因”,这中共遗风刮得可真厉害啊。 就中共那些洗脑刷子,也能现世,逻辑上能通才有鬼呢。 [ 本帖最后由 mysimsyd 于 2011-2-26 15:1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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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秋树 发表于 2011-2-27 02:50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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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历史资料吧,先不论里面有无错误。 如果楼主能加上自己对这些事件的评论,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今后处理同样问题的方法,这样才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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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d 发表于 2011-2-28 10:09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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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mervyn68 于 2011-2-25 18:43 发表 这是三区革命,不是三年自然灾害。大哥你都七级了,怎么还犯这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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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ege_www 发表于 2011-2-28 13:15 只看TA 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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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新疆,还有西藏,蒙古,宁夏,等,这些少数民族聚居地是最不让共产党省心的,他们一直向往着有朝一日可以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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