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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历史知识普及】上古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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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识普及】上古埃及

目录:
概论  
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一、史前期埃及  
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二、埃及国家的出现  
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三、埃及国家的统一和君主专制的形成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古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二、古王国时期的政治状况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三、古王国的衰落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四、第一中间期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对外联系的扩大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二、中王国时期的内政与外交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三、第二中间期  
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埃及帝国的形成和统治  
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二、新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三、埃赫那吞改革  
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四、新王国的衰落  
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五、后期埃及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一、文字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二、文学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三、科学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四、建筑和艺术  
第五节 上古埃及文化 五、宗教
概论
埃及的自然环境埃及①位于东北非洲。它北临地中海,西为利比亚,南与苏丹和埃塞俄比亚(古代的努比亚)接壤,东与阿拉伯半岛隔红海相望,东北角经西奈半岛与叙利亚巴勒斯坦相联。在古代,它与外界交往较为困难,相对孤立。  

  在埃及历史中,尼罗河起过重要作用。它由南而北流贯埃及全境,在今开罗附近,它分成许多支流,形成尼罗河三角洲。故埃及在地理上分为南部的上埃及(即河谷地区)和北方的下埃及(即三角洲地区)。  

  埃及南部气候非常干燥,几乎常年不雨,生产和生活用水,全靠尼罗河供给。尼罗河一年一度的泛滥不仅给埃及带来水,也带来肥料。希罗多德说,埃及是尼罗河的赠赐。  

  居民创造古代埃及文化的居民属哈姆一塞姆语系。②古埃及人的外貌特征是高个头儿、直鼻、额头较低、脸较宽、眼睛扁而黑、兰黑色的头发、密密的眼睫毛,肩宽而直、黑色皮肤,体魄健壮。其体形外貌既不同于古代的利比亚人和努比亚人,也不同于古代西亚的塞姆人,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  

  史料研究古埃及历史的资料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希腊罗马古典作家的著作,如希罗多德的《历史》、戴奥多拉的《历史集成》、斯特拉波的《地理学》、老普林尼的《自然史》等。这些著作的作者多半亲身访问过埃及,听埃及人讲述过埃及历史,因此他们提供的资料有一定的历史真实性。在19世纪以前,西方人主要就是根据这些著作来了解古代埃及历史的。这类资料的缺点是,作者生活的时代离事件发生的时代太远;他们都不懂古埃及语言和文字,全凭他人介绍,偏见和以讹传讹者难免;记载的事情不连贯,零乱不堪,形不成一个基本的、更不用说完整的概念。二是古埃及的文字资料,它们或者写在纸草上、皮革上,或者刻于石头上。这是研究古埃及史的最主要、也最真实的资料。考古学提供了大量的古埃及文字资料,为恢复古埃及历史原貌提供了主要依据。三是古代遗留的各类遗迹和遗物(城市、建筑物、艺术作品、纺织品、各种器皿、武器、工具……等)。虽然有这些资料,但总的说,研究古埃及史的资料仍然不足,而且各个时期拥有的资料也极不平均。古埃及的文物和文献历经几千年沧桑,被毁坏的极多,再也无法挽回。  

  现代埃及学家或将古埃及象形文字汇编成册,如德国的塞特(Sethe),在本世纪初出版了《UrkundtndesaegypfischenAltertums》;或译成现代文字出版,如美国的布利斯特德(Breasted)在本世纪初出版的《古代埃及文献》(《AncientRecordsofEgypt》)(五卷);李希泰姆(M.Lichtheim)于本世纪70年代出版的三卷本《古代埃及文献》(《AncientEgyptionLiterature》)。苏联学者多次编辑出版的《古代东方史文选》;普理查得(J.B.Pritchard)主编的《古代近东文献》(《AncientNearEasternText》)等资料集,其中也有不少古埃及的资料。另外还有若干铭文集,如彼特里(Petrie)的《西奈铭文》、伽丁内尔(H.A.Garainer)的《维勒布尔纸草》(四卷本),以及《第十八王朝后期文献》等。  

  这些文献大都是通过考古发掘和发现得来的。从上个世纪以来,在埃及常有考古新发现。但在19世纪末叶以前,发掘极不科学,带有很大的掠夺性。因此,不仅大量埃及文物流落于西方各国的各大博物馆和私人收藏家手中,而且每个地方的发掘都缺少科学的方法和记录,其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史学史虽然,自古以来人们就对古老的埃及文明抱有浓厚的兴趣,对埃及历史的研究也可以说自古代即已开始(如埃及古王国第五王朝时写成的《上古埃及年代记》,即著名的《帕勒摩石碑》上的铭文,以及托勒密时代的曼涅托写的《埃及史》等),但科学的埃及学却是肇始于近代法国学者商波良。他释读成功了古代埃及的象形文字,为埃及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为解开古埃及历史之谜提供了一把钥匙。  

  商波良,1790年生于法国南部洛特省。其父是书商。他本人自幼即表现出了很高的语言天赋,无师自学了许多种语言文字:阿拉伯文、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等。在此基础上,他利用古埃及留下的双语言和三语言铭文(如《罗塞塔石碑》上的埃及象形文字、世俗体文字和希腊文字三语言铭文)释读成功了埃及的象形文字。1822年9月22日,他在法国科学院宣读了他释读成功古埃及象形文字的报告(该报告以《致达西尔先生的信》的形式发表),宣告了埃及学的诞生。以后,他进一步释读并搜集象形文字铭文和古埃及文物。  

  19世纪50年代,商波良的成就获得公认。于是西方各国掀起了埃及学热。他们登记和发掘埃及古代遗址,探求古埃及文物和文献,扩大商波良释读古埃及象形文字的成果,编写象形文字的文法和字典。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彼特里等人使埃及的考古发掘走上了科学化的道路;与此同时,西方学者还开始把古埃及的象形文字资料纳入古埃及史的研究之中。如法国的马斯伯乐和美国的布利斯特德等。  

  20世纪以来,埃及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埃及学人才辈出、古文字得到进一步的研究、古代遗址得到更进一步的科学化的发掘(图坦哈蒙墓的发掘是其成果之一)、考古发掘报告成批出版、古埃及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研究,一部部的专著陆续出版、论文的发表更是不可胜数,还有专门的杂志(如英国的《埃及考古学杂志》《TheJournalofEgyptianArchaeology》)。古埃及历史的基本轮廓和线索,乃至一些细部都逐渐地明朗化。埃及学已成为世界历史,特别是古代世界史的一个重要分支。  

  ①古代埃及人并不把自己的国家叫做“埃及”,而是叫做“凯麦特”,意为“黑土地”。“埃及”一名来源于古希腊人,他们把古埃及孟斐斯城主神普塔赫叫做“海库普塔赫”(Aigyptos),“埃及”(Egypt)即为其讹称。  

  ②哈姆塞姆语系包括塞姆语、古埃及语、柏柏尔语、库什语和查德语。关于西亚移民最早是在什么时候,以及通过哪条道路来到埃及,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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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一、史前期埃及  
埃及是人类文明发源地之一。它经历了自己的旧石器时代。埃及中石器时代的内容相当丰富:在碳14定年为18300—17000年前的库巴尼耶遗址,发现了石臼、石杵和石磨盘等加工谷物的工具;在14560±490年前的图什卡附近遗址,也发现了石磨具和可能是用作镰刀的磨光的石片;在库姆——温布发现了石磨具和起石镰作用的石刀,其年代有两个:13500±120年前和13070±120年前;在伊斯纳(其年代为12600—12000年前)发现了石镰和石磨具等。在埃及东部沙漠的拉克特绿洲地区也发现了属于中石器时代类型的工具:箭头和镰。这为埃及新石器农业文化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在所知埃及最著名的新石器农业文化是位于埃及中部的塔萨——巴达里文化、法雍文化A和位于北部三角洲西部的梅里姆达文化。这些文化都是农牧业混合文化,已知灌溉,与外部有了交往(在这些遗址中发现有红海贝壳)。农业的较早出现为其文明的较早出现奠定了物质基础。  

  公元前4000年,埃及历史进入前王朝时代的第一时期,阿姆拉特时期(亦称涅伽达文化Ⅰ时期)。此时,埃及进入金石并用时代。在属于这个时期的一些墓里的陶器上刻有符号,同一个墓中的符号都相同,而不同墓中的符号则不同,大概是用以表明该器物是属于某人的,表明了私有制的萌芽。  

  在涅伽达地方的1610号墓中出土的一个黑顶陶罐上,发现了作为后来王权标志之一的红冠形象。在这一时期与下一时期(即格尔塞时期)之交的一个墓(涅伽达1540号墓)中发现的一块陶片上,画着一只象征王衔符号的鹰的形像,表明王权已经萌芽。  

  在狄奥斯波里—帕尔伏,发现了属于这一时期的一段粘土制成的城墙模型,以及属于这个时期的刻于象牙上的战俘形像,表明战争的因素在增长。
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二、埃及国家的出现  
公元前3500年,埃及历史进入前王朝时代第二时期,即格尔塞时期(亦称涅伽达文化Ⅱ时期)。此时私有制逐步确立,阶级逐渐形成。从墓葬情况及其它资料可以看出,这时阶级差别已十分明显,形成了平民与贵族。①在涅伽达和希拉康波里两地,发现了与普通人的简单坑穴墓极不相同的用砖坯砌成的画墓,画的内容是战争等场面,大概反映的是墓主人生前的某些活动。在格伯陵发现的一片亚麻织品上,画有几只船,其中一艘船上,有一人端坐其上,从装束上看系贵族,而另一人却在划桨,显出了不平等。《蝎王权标头》上的蝎王,其形象比普通人高大得多。该权标头上还有奴隶劳动的情景,表明战俘已变成奴隶。  

  希拉康波里画墓中的水陆战场面、阿拉克出土的象牙刀柄上的水陆战雕刻、战场调色板上的战斗场面,以及关于城市的象形文字符号■(有围墙保护的居民点),反映了战争的频繁。  

  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这时在埃及形成了若干小国家。这些国家版图很小,人口不多,埃及人称之为斯帕特,其象形文字为一块被纵横的河渠分隔开的土地。  

  它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若干农业地区。城市是政府机关、王宫、神庙所在地,有围墙或护城河保护。王权已经形成,国王既是行政首脑,也是军事首领,并兼祭司长,主持祭祀仪式,他们头戴红冠或白冠,手持权标、腰系牛尾等象征王权的标志(见蝎王权标头中的蝎王形象)。但国家刚刚形成,贵族势力还很强大,王权还要受其制约。  

  各小国间为争夺土地、劳动力及对尼罗河水的控制而战争不断。南方希拉康波里蝎王的文物在今开罗附近的图拉发现,说明他可能对北方进行过战争,甚至可能控制过这个地区,这是有关统一的最早的证据。
第一节 前王朝和早王朝时期的埃及 三、埃及国家的统一和君主专制的形成  
埃及国家的统一和君主专制的形成都是在早王朝时期。  

  据曼涅托①和希罗多德,②美尼斯(或米恩)是埃及国家的建立者,第一王朝的建立者,也是埃及国家的统一者。他曾远征北方三角洲,并为巩固远征成果而在尼罗河谷和三角洲交界处建立了一个要塞城市白城(希腊人称之为孟斐斯)。但考古学家至今未发现有美尼斯名字的文物。因此,不少埃及学家常把美尼斯与纳尔迈和阿哈视为一人。  

  纳尔迈是希拉康波里的国王,他的文物《纳尔迈调色板》、《纳尔迈权标头》均出土于此。这些文物表明他曾对三角洲进行过胜利的战争,其规模很大。据纳尔迈调色板,他曾俘虏过6千人(见调色板正面);在举行凯旋式时,许多俘虏被杀(背面)。据权标头,他俘虏12万北方人,还有大牲畜40万头、小牲畜142万头,并迎娶了北方的一位公主,企图以此巩固对北方的征服和统治。在调色板正面,他头戴白冠,而在背面则戴红冠,在权标头上也是头戴红冠。大概意味着他对上下埃及均有统治权力。还有一个《利比亚贡赋调色板》,反映的是他对利比亚的征服,夺得不少战利品,并破坏了那里的城市。但是纳尔迈并未完成统一。  

  纳尔迈以后的第一王朝诸王和第二王朝诸王继续进行统一战争。第二王朝末叶的哈谢海姆的一个雕像基座上,刻有杀死“北方的敌人42709人”和“48205人”的字样,表明了统一战争规模的巨大。可能正是由于他的努力才最后完成了统一。他的继承者哈谢海姆威时,采用了象征上下埃及统一的“荷鲁斯和塞特”的双重王衔。  

  在国家统一的同时,国家机器日益复杂化,埃及出现了君主专制,这从以王权为中心的国家机关的设置、王位世袭制的采用、王权神化倾向的加强、王室经济的逐步形成、①王墓的规模及殉葬品的丰富和大量的人殉②等可以看出。《帕勒摩石碑》上的铭文记载说,国家经常对土地、人口、牲畜和黄金进行清查,说明对人民的控制加强了。  

  ①平民的象形文字为一田凫,拉丁文注音为rhyt—赖赫伊特;贵族为帕特(pct)。见伽丁内尔:《古埃及词汇研究》(A.H.Gardiner:《AncientEgyptianOnomastica》),第1卷。第98—106页。  

  ①见曼涅托(Manetho)、片断7(a、b)。  
  ②希罗多德:《历史》、Ⅱ、99。  

  ①彼特里《埃及史》第1卷中提到东方和西方的王室葡萄园,提到王室经济中的官职;在《猎人、农人和文明》(《Hunters、farmersandCiviliza-tions》)一书中,说到阿哈墓中发现一个王室地产的模型。见该书第221页。  

  ②从第一王朝时起,国王和贵族采用了马斯塔巴式(Mastaba)坟墓,其地上建筑形如长凳,在地下和地上有许多墓室,不仅放置国王尸体,还放置大量殉葬品及殉葬者。有的墓中人殉达一、二百人。国王的墓占地达几百平方米。第一王朝国王大多有两个墓(一个在阿卑多斯,一个在萨卡拉),阿哈国王还有三个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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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古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古王国时代都孟斐斯。金字塔的修建开始于这个时代,而且最大的金字塔也修建于此时,故古王国时代又称金字塔时代。  

  经济的发展古王国时期是埃及社会经济获得重大发展的时期。国家的统一、经济文化交流越出小国范围而在全埃及范围内进行、水利灌溉系统的扩大等,都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这时,耕地已使用由两头牲口牵引的重犁。后来埃及种植的主要作物这时都已种植(如大麦、小麦、亚麻、葡萄、无花果等)。虽然总的来说,农业技术还很原始,但尼罗河一年一度的泛滥提供了充足的水份和肥沃的淤泥,所以仍可生产出较多的粮食,足可供养庞大的统治阶级、以及脱离农业生产的手工业者。  

  以饲养牛、羊、猪、驴为主的家畜和畜牧业,在古王国时期的经济中仍占有重要地位。一些贵族经济中有成百上千头牲畜①。家禽中有鸡、鸭、鹅等。扑渔业也是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尼罗河提供了丰富的鱼类资源。  

  古王国时期的手工业门类不少,有建筑、开矿、冶金和金属加工、造船、酿酒、纺织、制陶、艺术手工业等。金字塔的建造说明了建筑技术具有很高水平。石头大量运用于建筑是在这时开始的。冶金业有了很大发展,这时埃及可能已进入青铜时代。石头建筑和冶金业的发展必然促进采矿业和运输业的发展。西奈地方留下的埃及国王的名字表明,至少从早王朝时起,埃及人已到西奈开采铜矿。不过,当时无论是采矿还是冶炼的技术水平都还很低。这从提高炉温的方法——两人用吹火筒吹可见一斑。  

  从第五王朝时期有关市场的画来看,国内贸易仍是以物易物,第五王朝时一个购买房屋的契约中,购买房屋时不是用货币、金属重量,而是用亚麻等实物。手工业者的工资也是给予实物。对外贸易往往是以队商的形式进行,由国家或国王控制。  

  古王国时期的经济中,王室经济、神庙经济和官僚贵族奴隶主的经济占有绝对支配的地位。在他们的经济中既包括农业、也包括手工业、畜牧业、园艺业和扑渔业,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整体,很少与市场发生关系。这不利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土地关系古王国时期,土地大部分为奴隶主阶级及其国家占有。其占有情况大致有三个层次,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包括地方政权)占有的土地:在《帕勒摩石碑》中有某某国王统治时期给予神庙以土地的记载,其中除明确说明是某个国王的土地以外,均应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如第五王朝国王乌塞尔卡弗统治第5年项下记载:“[号为]塞普•拉的太阳庙诸神,在乌塞尔卡弗地产中的土地24斯塔特。①……拉神,在北部诸州的土地44斯塔特;[女神]哈托尔,在北部诸州的土地44斯塔特……”。这里的“乌塞尔卡弗地产中的土地”显然是国王乌塞尔卡弗所有的土地;而“北部诸州的土地”则是国家的土地,而非国王所有。  

  奴隶主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主要是神庙所有的土地。《帕勒摩石碑》中多次记载国家和国王给予神庙土地,其中最多的一次是乌塞尔卡弗统治第6年,给神庙的1704.55斯塔特土地。  

  私人占有的土地,这包括王室土地、官僚贵族的土地、农民占有的土地。  

  王室占有的土地。王室土地数量极大,遍布全国各地。如第四王朝国王哈佛拉之子涅库勒的遗嘱说,他将自己的12个城镇和2个金字塔城的地产给予他的妻子和子女,他自己留下14个城镇的地产。①  

  官僚贵族占有的土地。这类土地数量不少,其来源如下:继承来的土地,如第三—四王朝之交的梅腾从其母亲处继承来50斯塔特土地。获赏或赠送的土地,如梅腾及其子女从列脱波里州的尼苏特亥庄的管理者处获得12斯塔特耕地;第六王朝一个诺马尔赫伊比从国王培比二世处获得203斯塔特土地。购买来的土地,如梅腾的铭文说,他“(用)酬金从许多国王的(人们)那里获得了二百斯塔特耕地”。新开垦的土地,如梅腾说,他在舍易斯州、科索伊斯州和列脱波里州创立了12个“被建立的梅腾的居住地”,这些新建立的居住地必然伴之以新的土地的开垦,水利灌溉设施的修建,其土地必然是属于居住地的创立者的。  

  农民占有的土地。梅腾的铭文说,他用酬金从国王的人们(尼苏提乌)那里获得土地。显然,这些人占有的土地可以买卖,他们或者是小私有者、或者是农村公社的成员、或者是国王的依附民,其出卖的土地属谁所有不得而知。其他独立的小农的情况没有资料说明。  

  劳动者若干资料表明,古王国时期,王室、神庙和官僚贵族土地上的主要劳动者是“麦尔特”(mr.t)。②《涅菲里耳刻勒国王的阿卑多斯敕令》中说:“我不允许任何人……为了各诺姆的劳动而占有任何在神的耕地(……)上的麦尔特。”国王培比一世的达淑尔敕令中也说:“朕命令不让任何王后、任何王子(和王女)、任何朋友和官吏的麦尔特耕种这两个金字塔(按:指斯涅弗鲁的两个金字塔)附近居民点的任何耕地……”。麦尔特是丧失了生产资料的人。上述两个敕令都讲到麦尔特从事农业生产。在伊比的铭文中也说:“我地产上的谷物、公牛和农民(原文为麦尔特)”;麦尔特也从事手工业生产(例如在《开罗片断》中说到为制作供奉拉神的牺牲(面包和啤酒)而募集麦尔特)。麦尔特的社会地位很低。在培比一世的敕令和伊比的铭文中,他们同大小牲畜一起被提到。至于麦尔特的身份问题和起源问题,则至今尚无定论。关于麦尔特的身份,布利斯特德将其译作农民—农奴(peasent—serfs)和“农民;”李希泰姆将其译作“农奴”(serfs)。50年代初苏联学者曾就麦尔特的身份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其中一些学者认为麦尔特是奴隶,如切列卓夫,他在某些地方直接将麦尔特译为奴隶;萨维里耶娃也认为麦尔特是奴隶,不过她将其译作仆役;另一些学者则认为麦尔特是自由民,如卢利耶。  

  关于麦尔特的起源问题,看法也不一致。切列卓夫认为他们起源于战俘,罪犯和债奴;萨维里耶娃认为他们可能与三角洲的农业文化有关;卢利耶则认为他们是失去土地的公社成员。  

  除麦尔特外,还有一类非奴隶的自由民,即勒麦特(rm•tw),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可随土地一起转让,且同大小牲畜、物品一起被提到。如梅腾的铭文说:“列脱波里州之尼—苏特亥庄的管理者,被授予他(即梅腾)和他的子女12斯塔特耕地,以及人们和牲畜”、“法官一书吏殷普耶曼赫授予他(梅腾)以自己的财产,不是大麦和二粒小麦,任何家内的东西,而是人们(和)小牲畜。”这里的“人们”原文即为勒麦特。伽丁内尔的《古代埃及词源学研究》一书将勒麦特译为“人们”、“人”,并将其与赖赫伊特联系在一起;萨维里耶娃认为,勒麦特不是表示某个社会集团的人的专门术语,在古王国的铭文中,它常在“人民”、“人”的意义上被遇到。例如“……这块地上的所有的人、”“……人们所喜爱的”。  

  在古王国时期,用以表示奴隶的术语有ISW•W,hm或hmw。关于ISW•W,第六王朝的一个铭文(开罗博物馆第56994号)说:“属于我的财产的ISW•W,我买了他们,他们已在一个盖了木印的契约中登记过了。”①hm和hmw的原意为身体。在一些墓里的铭文中,hm被称作“国王的奴隶”,或“国王的仆人”。古王国时代,奴隶已被用于从事生产。如一个贵族的铭文中说,在他的土地上劳动的有“王室奴隶”。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帕勒摩石碑》的铭文说,斯尼弗鲁“击破尼西人的境土,获男女俘虏七千,大小牲畜二十万头”。《大臣乌尼传》中以军歌的形式写道:“这个军队安然归来了,在那里[夺得了]无数[队伍]以为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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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二、古王国时期的政治状况  
政治制度古王国时期,埃及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央,国王集中了一切大权。在国王之下设有宰相之职(现代埃及学家借用阿拉伯语称宰相为“维西尔”),维西尔掌管行政、司法、经济、神庙等事务。如第五王朝的维斯普塔赫,他是维西尔,又是最高法官和王室建筑师。  

  在维西尔之下有各种大臣,管理各方面的事务。如大臣乌尼,被任命去从事各种工作,包括率军打仗、征税、审理案件、为国王金字塔准备石料……等等。此时官制的设置似乎很混乱,随意性很大。如梅腾和乌尼,担任了各种官职,但其高低如何,上下级关系如何则不清楚。  

  古王国时已有常备军驻守边界,战时还临时征召军队。《大臣乌尼传》中讲到,为反击亚细亚的贝督英人而“募集好几万军队”。各地地方官也“领导他们所属的上下埃及村落的队伍和这些地方的努比亚人队伍”。另外,还有私人武装,如萨布尼说,他带领着“他地产中的队伍”。  

  古王国时期可能有两类法庭:世俗的法庭和神庙法庭。世俗法庭在中央由维西尔担任最高法官,审理一些重要案件。神庙法庭多半是审理民事纠纷案件。  

  在地方上,原来各斯帕特变成了地方行政单位,后来希腊人称这种斯帕特为诺姆(中译为州),称诺姆长官为诺马尔赫(中译为州长)。他们多半由原来的旧贵族世袭,但也有国王任命的,如伊比原为提尼斯诺姆的诺马尔赫,后因同另一诺姆的女继承人结婚,因而国王又任命他担任了另一诺姆的诺马尔赫,一身而二任。不过这种任命可能只是形式。诺马尔赫的职责是管理地方行政、司法、神庙、诺姆经济和王室、国家在地方上的经济。战时要率领本诺姆征召的军队出征。  

  在中央政权和地方诺姆之间,设有上埃及官邸和下埃及官邸,分别管理上、下埃及事务,督促诺姆长官征税,提供各种服役。乌尼说,他“两次使所有应对这里上埃及官邸纳税的交税;两次使所有应对这里上埃及官邸担负义务的服役”在战时还要督率这个地方的军队去打仗。  

  君主专制埃及的君主专制形成于早王朝末期,古王国时得到巩固和强化。国王通过宰相控制朝政。在古王国前期,宰相多为王子。一切高级官吏(包括宰相)均由国王任命。官吏们所作的一切均奉王命行事,也向国王负责。军权直属国王,宰相无军权。战时国王常亲征;有时也派人统帅军队出征。国王也控制司法权。古代埃及没有法典之类传世,国王的话就是法律,国王颁布的敕令也具法律效力。宰相是最高法官,但国王可越过宰相直接命人审理案件。国王不仅直接占有大量土地、劳动力,组成庞大的王室经济,而且控制了国家的土地和劳动力,由他赠、赐。灌溉系统和对外贸易也控制在他手中。地方行政受其控制,上、下埃及官邸的设立,其用意显然是为了加强对日益强大的地方势力的控制。王权神化更加明显。初时只是说王权受神的保护,王权来自于神,鹰神荷鲁斯被视为王权的保护神;后来,太阳神拉神被抬高成为王权的主要保护神。从第三王朝起,国王的名字写在一个椭园形的框子里,意为受拉神的保护;第四王朝时,国王的名字中开始有了拉字(如孟考拉、哈佛拉等);国王不仅有了一个荷鲁斯名,而且有了一个拉名;第五王朝的头三个国王更自称是拉神之子,自然也都成了神,因而更有权统治这个国家了。  

  古王国时期君主专制的强化,还表现在金字塔的修建这件事上。它说明,国王可以凭籍手中的权力将全国的人力、物力用于为自己的私利服务。  

  金字塔的修建金字塔是自古王国时期起的埃及国王的一种坟墓形式,因其形似汉字的“金”字,故汉译为“金字塔”。古埃及人可能将其叫做“麦尔”,因为他们把角锥体形状叫做“麦尔”①但也可能叫做“庇里穆斯”。②  

  第一个建筑金字塔的是第三王朝的开国君主乔赛尔。他让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伊蒙霍特普为他设计一个坟墓。他最初建造出来的仍是一个巨大的石造马斯塔巴,地点在萨卡拉;后又在其上加上了五个一层比一层小的马斯塔巴,这就是著名的乔赛尔层级金字塔,高61.2公尺。  

  第四王朝的斯尼弗鲁时期是从层级金字塔向角锥体金字塔过渡的时期。他建造了三个金字塔。第一座建在麦杜姆,开始时也是座层级形,后将各层台阶填平,成为一角锥体金字塔。第二座建在达赫淑尔,原设计为一角锥体形,但因角度太大,以至不得不在半途时突然收缩,成一弯曲形(或称菱形)金字塔。第三座也建在达赫舒尔,是一角锥体金字塔。  

  最大的金字塔是第四王朝国王胡夫(希腊人称之为齐奥普斯)所建,地点在今开罗附近尼罗河西岸的基泽。设计师为海米昂。该金字塔高146.5米,底边每边长230米,用石头230万块,每块平均重约2.5吨。此金字塔的墓室原在地下,后改在墓的中央。据希罗多德,此金字塔共用30年才建成,其中头10年用于修建运石头的路和修建地下墓室;塔身的修建历时20年。在塔身北边离地13米处有一出入口,用四块巨石砌成三角形,意在使塔身重量分散而不致使其塌陷。  

  胡夫金字塔旁还有他的后继者哈佛拉和孟考拉的两座大金字塔。前者只比胡夫的金字塔矮几公尺,其塔前还有一巨大的狮身人面像,高20公尺,长57公尺,是由一块巨石雕成;后者却矮得多,但是装饰得比前者要精美得多。  

  关于金字塔的修建方法,一说是先建成层级形,然后从上到下逐级填平各级台阶;另一说是在建造金字塔的同时,靠近塔身修一条辅路,塔修多高、路便修多高、并延长,石头便从辅路运上去,待金字塔修好后,便撤去辅路。此外还有其它的说法。  

  古王国时期国王坟墓修成“金”字形,一方面是古埃及王墓形式的自然发展的结果(即从前王朝时的画墓,到早王朝的马斯塔巴,到第三王朝的层级金字塔,最后发展成角锥体金字塔);另一方面也是当时埃及宗教观念变化的产物,即对太阳神拉的崇拜占了上风,因为角锥体的棱线,犹如太阳的光芒。  

  古埃及的金字塔现存约80座,起自第三王朝,止于第二中间期末。新王国时国王已不再修金字塔。金字塔大多分布于古都孟斐斯附近尼罗河西岸,北起阿布—罗什,南至卡呼恩。但近年来在古都底比斯也发现一座小金字塔。除国王建造金字塔作坟墓外,王后或国王子女也用以作坟墓。  

  在国王金字塔周围,还有许多大臣和贵族的马斯塔巴墓。从塔顶向下俯瞰,象是大臣们在朝拜国王,说明了专制君主对其臣民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金字塔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是古代埃及人民智慧的结晶。金字塔的修建培养了一代代人才,促进了古埃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但金字塔的修建也给埃及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加剧了国内的阶级矛盾;耗费了国家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严重削弱了君主专制的实力。希罗多德和戴奥多拉记载说,人民对胡夫和哈佛拉修建金字塔满怀愤怒,甚至可能发生过人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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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三、古王国的衰落  
第四王朝是古王国的最盛时期,也是古王国君主专制的鼎盛时期。自第五王朝时起,古王国及其君主专制逐步衰落。  

  在人民起义后上台的第五王朝头三个国王都自称是太阳神拉之子,即是神的后裔。于是国王给予神庙的土地、劳动力及其它财富的次数越来越多;关于豁免神庙劳役等的敕令也多颁布于此时。这严重削弱了国家和王室的经济实力,而加强了神庙的经济实力。  

  与此同时,以诺马尔赫为代表的地方贵族势力也越来越加强。他们不仅笼络本诺姆的人心,吹嘘自己对本诺姆的人的恩惠;还越来越多地截留应交付给中央的税收、控制王室地产的收入;而且把手伸向中央政权,维西尔之职渐由地方贵族担任就是证明:第六王朝时,一个名叫扎乌的地方贵族,利用其两个姐妹成了王后之机,担任了维西尔之职。这加强了贵族对抗王权的实力。  

  神庙祭司和贵族势力是古王国时期统治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君主专制的主要阶级基础,他们对王权的离心倾向越来越严重,使王权失去了自己的阶级基础。一些国王曾扶植出身下层的人担任高级官吏,①但终不能与贵族势力相匹敌。  

  因此,第六王朝在国王培比二世的长期统治(他6岁登基,活了一百岁)之后,古王国的统一局面终于为贵族的分裂割据局面所取代,君主专制也终于崩溃。
第二节 古王国时期的埃及 四、第一中间期  
第一中间期的分裂混乱局面第七王朝时,埃及已是小国林立,几乎一个诺姆就是一个独立国家了,而且每个国王统治的时间也不太长。据曼涅托,第七王朝的70个国王仅统治70天;②都于孟斐斯的第八王朝27个国王共统治146年。③他们也决非统治了全埃及。  

  各地贵族乘机大肆扩充自己的实力,拥兵自重。他们常和邻近诺姆争战,造成极为混乱的政治局面。  

  战乱使各地灌溉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许多良田变成芦苇丛生的沼泽地。饥荒时有发生,而人民负担极为沉重:“土地缩小,(但是)它的行政人员却很多,土地荒凉不毛,(但)税却很重,只有很少的谷物,但量斗却很大,而且量时总是满得上了尖。”④  

  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从《聂非尔列胡预言》等资料看,这时可能爆发了埃及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人民起义:“没有武器的人(现在)变成占有武器者。人们(恭敬地)向以前鞠躬行礼的人鞠躬行礼,”“那最下面的人到了顶上,他的变动就象我的腹背的转动一样大。人们住在坟场上,穷人发了财……穷人吃着供祭的面包,仆役们在欢乐。希里奥波里州,这个众神的出生之地将不存于世上”。在《祭司安虎同自己心灵的谈话》中,也反映了这种情况:“我沉思着大地上所发生的事情。变化发生了,与往年不同了,一年比一年困难了。国内叛乱了。国家蒙受着创痛。到处在忧伤,许多诺姆和城市陷于悲痛之中。”  

  与此同时,埃及还遭到来自西亚的贝督英人游牧部落的入侵。①  
    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的统治在小国林立,群雄混战之中,位于埃及中部的赫拉克列奥波里逐渐地兴起,统一了北部三角洲和中部埃及,建立了第九、十两个王朝。  

  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地位,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努力进行内部建设,开发法雍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并调整阶级关系。第十王朝国王阿赫托伊在给儿子美利卡拉的教训中,阐述了应当采取的国内国际政策,包括对贵族,平民(涅杰斯)、军队、人民起义和贵族叛乱的政策,以及对入侵埃及的贝督英人、对正在南方兴起的底比斯的政策。该教训尤其对如何在乱世中加强王权作了较多的论述。  

  教训一方面继续鼓吹君权神授;但另一方面又由于古王国的君主专制的瓦解、君权神授的理论已不能完全服人,因此不得不为君主专制提供新的理论,即君主专制合理性的理论。教训提出,国王有高于常人的品质,他的品质归神审判;国王是英明而强有力的,国王的英明是“出娘胎就具有的”;同时,教训还提出国王的品质应当完善,国王应当是仁慈的,国王要对臣民尽义务,应当关心软弱的人。  

  教训主张依靠贵族、大官。提出“要尊重贵族并使你的人繁荣昌盛”,“提高你的大人物,这样他们将执行你的法律,富有的人在他(自己)家里是不会偏心的”。要给军队以赏赐,“供给他们以财富,赋予他们以土地,[赏赐畜群]。”  

  教训要他的儿子镇压人民起义和贵族叛乱:“有害的人——这是煽动者,要消灭他,杀死(他)……抹去他的名字,[杀死]他的同伙。”“要镇压成群结队的人。”“贫困者——他是敌人。要仇视贫民”。  

  对于南方兴起的底比斯,阿赫托伊要他儿子“不要搞坏了同南方的关系”。对于入侵三角洲的贝督英人,教训主张划定边界,向边界地区移民。从教训看,当时埃及无力阻止贝督英人的入侵。  

  阿赫托伊企图以此来巩固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的统治,实现全埃及的统一。但底比斯的兴起打破了他的美梦,最后统一是由底比斯完成的。  
  
  大约在赫拉克列奥波里建立第十王朝时,底比斯建立了第十一王朝。到底比斯的孟图霍特普二世统治时,打败了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完成了重新统一埃及的任务。由此,埃及进入中王国时代。  

  ①如第四王朝的哈佛拉安的墓铭说,他有835头大有角畜、220头无角大牲畜、760头驴、2235只山羊、974只绵羊。第五王朝的萨布说,他有406头公牛和乳牛、1237头别的公牛、1万多头小牲畜。见萨维里耶娃:《埃及古王国时期的土地制度》第81页。  

  ①斯塔特,古埃及土地面积单位,后来也用阿鲁尔代之。1斯塔特=1阿鲁尔=2735平方米。  
  ①《涅库勒的遗嘱》,中译文见北京师大历史系编:《世界古代及中古史资料选集》,第3—4页。北京师大出版社,1991年。  

  ②有关麦尔特的资料主要保存在古王国后期的一些国王给神庙的庇护敕令中;此外,在《帕勒摩石碑》、《开罗片断》、以及一些贵族奴隶主的铭文中也曾提到他们。  

  ①引自巴凯尔:《法老埃及的奴隶制》(AbdEl—MonsenBakir:《SlaveryinPharaonicEgypt》)第14页。  
  ①见艾德华:《埃及金字塔》(Edwards:《ThePyramidsofEgypt》),1980年版,第284页。  
  ②见希罗多德:《历史》,Ⅱ,128。  
  ①摩勒认为,大臣乌尼出身寒微,是个非贵族。见他所著《尼罗河与埃及文明》,中译本,第125页。  
  ②据曼涅托残篇23,显然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同时为王,而非完全相互承袭;而据残篇24,则为5个国王统治75天。  
  ③据曼涅托残篇25;而据残篇26,第八王朝只有5个国王,共统治约100年。  

  ①见《对美利卡拉王的教训》(《TheinstructionforkingMeri-ka-re》)载普利查德:《古代近东文献》(J.B.Pritchard:《AncientNearEasternTexts》),第414—4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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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中王国时期在社会经济方面的显著特征是私有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这在阶级关系上的反映就是涅杰斯的兴起并活跃于政治舞台之上;在政治上,这时王权依靠涅杰斯战胜了地方贵族的势力;在对外关系上,埃及开始越出尼罗河谷,去寻找新的土地,进行扩张;在文化上,这时被称为埃及的古典时期:在文学方面出现了若干著名的文学作品。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对外联系的扩大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对外联系的扩大中王国时期,埃及国内外贸易都比过去活跃得多。在法雍湖边新兴起来的卡呼恩城,是一个工商业的城市。从该城发掘出大量商业文件,对研究这个时期的商品货币关系,城市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这时,埃及同外部的商业贸易联系也扩大了。在耶路撒冷西北部的盖塞尔,发掘出土了此时埃及产的花岗岩和矿岩雕像、象牙制品和其它制品,该城中还有埃及风格的建筑物,可能是来此经商的埃及商人的建筑。在腓尼基的毕不勒斯城废虚中,也发现了属于中王国时期的器皿、狮身人面像和人像。在《辛努海特的故事》中,讲到埃及同叙利亚之间活跃的商业联系。故事说,这里有埃及商队,在这里可听到讲埃及语的人。  

  埃及同巴比伦尼亚的商业联系也已建立。1935年在陶德神庙废墟中曾发现四个铜箱子,里面装的尽是具有典型的两河流域风格的产品:印章和护身符。  
  在卡呼恩发现了来自克里特的卡马瑞斯式陶器的碎片;在克里特也发现了属于这时的埃及的产品。  
  
  资料表明了这时埃及同蓬特(今索马里地区)的商业联系的存在:《船舶遇难记》说,一名水手从蓬特装备了一条船,运回了香料、肉桂、檀香木……等物品。第十一王朝时,一个名叫亨努的官吏也说,这时埃及曾装备了一支相当庞大的商业远征船队去蓬特。  

  阶级关系的变化同古王国时期相比,中王国时期阶级关系有两点明显的变化。  

  一是统治阶级成份的变化。虽然中王国时期以地方贵族为代表的贵族奴隶主仍是占统治地位的一个阶层,他们的力量仍然十分强大,成为对抗王权的重要力量,但作为中王国时期特征的是涅杰斯的兴起并走上政治舞台。涅杰斯(Nds)原意为“小人”。①他们原是下层自由民,是非贵族门第的人,与贵族和大人物相对立的人。在第一中间期里,他们成为一个小私有者阶层,是当时各诺姆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喜乌特的诺马尔赫梯弗比所说:“我不反对涅杰斯。”在中王国时期,涅杰斯中的一些人占有了土地和奴隶,②还有的人担任了高级官吏,③或成为高级祭司。④但涅杰斯这个阶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本身也随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分化的更进一步发展而分化。早在第一中间期就出现了“强有力的涅杰斯”,正是他们在中王国时成了土地占有者和奴隶的主人,成了大官,成了王权同地方贵族势力进行斗争的重要支柱。但另一部分涅杰斯却成了贫穷的涅杰斯,他们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甚至可能丧失了财产。赫尔摩波里的一个诺马尔赫说,在他当政时,任何涅杰斯都不曾从自己的土地上被赶走。言外之意是有的涅杰斯可能曾从土地上被赶走过。“强有力的涅杰斯”在第二中间期里成为人民起义打击的对象。  

  二是奴隶人数的增加。在军官虎舍贝克的铭文中说,国王两次赏赐给他奴隶。第一次是60个;第二次是100个。在布鲁克林纸草35.1446号背面的铭文中记载说,一个奴隶主拥有95个奴隶,他们从事着奴隶主家中的各种劳动:家仆、厨师、教师、酿酒工、皮鞋工、纺织工、仓库看门人、理发师、讲故事的人、花匠……等。据虎舍贝克的铭文,奴隶的主要来源之一仍是战俘。另外,可能还有债务奴隶。以及罪犯被罚为奴隶的。上述布鲁克林纸草的正面记载了若干逃犯的家属被罚为奴隶者。
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二、中王国时期的内政与外交  
王权同地方贵族的斗争古王国末期,以诺马尔赫为代表的地方贵族的政治经济实力大增,君主专制就是被他们弄垮的。在第一中间期里,地方贵族势力更加膨胀,他们靠鲸吞原有国家和王室的地产而自肥,建立起自己的军队,实行自己的纪年,职务也自行世袭,为扩大地盘而与邻邦争战不已。他们大谈自己对本诺姆人民的恩惠,形若小国国君。  

  底比斯重新统一埃及之初,除撤换了原喜乌特诺姆的诺马尔赫外,对原属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的其他诺马尔赫及支持底比斯的南方各诺马尔赫均未触动。因此,在中王国初年(第十一王朝时期),以诺马尔赫为代表的地方贵族势力成为加强王权的重大障碍。  

  第十二王朝时,开始对地方贵族势力进行斗争。从阿美涅姆赫特一世时起,便划定各诺姆的边界,阻止各诺姆间为扩大地盘而进行的无休止的战争;他严令各诺马尔赫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尼罗河水的分配、保证国家要求的各项供应、保证船队和军队的征集。他派克赫努姆荷特普一世担任羚羊诺姆(上埃及第16诺姆)的诺马尔赫,划定了该诺姆与其相邻诺姆(兔诺姆和豺诺姆)的边界。  

  阿美涅姆赫特一世以后诸王继续同地方势力进行斗争,封疆划土,整顿秩序,整理赋税,从而使地方贵族的势力受到打击,国内统治秩序得到恢复,地方贵族再也不敢截留国家和王室的收入,从而使国家和王室的收入得到保证。辛努塞尔特一世时,羚羊诺姆的诺马尔赫阿美尼的铭文反映了这种情况。铭文讲到他将自己诺姆中的王室收入(包括牲畜)上交王室,并将本诺姆应交之赋税上交,应征之劳役也都征发。  

  支持王权同地方贵族势力进行斗争的除涅杰斯阶层外,还有宫廷显贵。阿美涅姆赫特三世的国库长官舍赫特庇布勒的铭文说:“他(指国王)把食物给追随他的人吃,他供养他的跟班随从,吃就吃的是国王,想多吃就靠国王动嘴。”  

  许多诺姆的诺马尔赫已不是经过世袭而得到职位,而是由国王任命的。喜乌特的诺马尔赫赫普泽菲大概就是国王任命的,因为他与以前的喜乌特的诺马尔赫不是一个家族。  

  从第十二王朝伊始,埃及便开始了对外征服。阿美涅姆赫特一世时就对努比亚进行战争,他的铭文说:“我捉住了瓦瓦特的人,我俘虏了马佐伊的人。”他的一个军官涅苏蒙图的铭文说到同北方的游牧部落贝督英人和其他亚细亚人作战。  

  阿美涅姆赫特一世的继承者辛努塞尔特一世曾多次向南方用兵,最远到达瓦迪一哈尔发(第二瀑布附近)。他的一个浮雕的解释性铭文说,他至少夺取了十座城市。  

  中王国时期最大的征服者是辛努塞特尔三世,他曾四次(在他统治的第8、12、16和19年)用兵努比亚,是中王国时期埃及南方边界的最后确定者。他在第二瀑布地方修有要塞,其遗址至今犹存。为征服此地,他曾修理运河。从虎舍贝克的铭文可知,他还曾远征过西亚。  

  中王国时期对外战争的目的除掠夺土地、人口及其它财富以外,一个重要目的是掠夺西奈的铜矿和努比亚的金矿,这反映了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①  

  社会矛盾尽管中王国时期社会经济有了发展。但其成果基本上都为统治阶级的各个阶层所得。《杜阿乌夫之子赫琪给其子柏比的教训》及其它资料向我们展示了广大劳动者处境的艰难。《教训》中描述了雕刻匠、金工、磨制宝石的匠人、种园子的人、佃农、纺织工、制箭的人、信差、制作木乃伊的人、鞋匠、洗衣匠、扑鸟人、捕渔人……等等的处境。他们或劳动条件艰苦,或生命得不到保障、或终年劳作却不得温饱,或受到残酷的虐待。因此,赫琪要他的儿子柏比去京城读书,以便将来跳出劳动者的圈子而成为一个书吏,既不受风雨之苦,又可得到温饱:“假如你会书写,那你的景况就会比我讲给你的那些职业要好……”,当一个书吏,在成年时“他就达到地方官的位置”,可以因当书吏而得到“王家俸禄”。这时的资料也讲到西奈的铜矿工人在烈日炎炎下开矿、运矿,环境十分恶劣,还有工头的棍棒等。  

  在新兴的卡呼恩城,其西部是贫民区,房屋矮小拥挤;而东部的富人居住区,房屋面积超过贫民区50倍,有的富人有70间房和走廓。在富人区和贫民区之间有一道坚固的围墙隔开,形象地反映了贫富之间的尖锐分化与对立。  

  在统治阶级内部,除王权同地方贵族的矛盾斗争外,在王室内部,矛盾也很尖锐。虽然第十二王朝首都不在底比斯,而在三角洲和河谷交界地(靠近卡呼恩)的一座要塞堡垒(名叫“伊堡伊”),但还是有一位国王在自己寝宫中遭到袭击而死。  

  第十二王朝时实行了共治制度,目的显然在于当国王发生不测时,能保证统治不会中断。《辛努海特的故事》讲到阿美涅姆赫特国王死时,他正随王子辛努塞尔特一世远征叙利亚,当听见消息后,怕国内政局动荡受到牵连,便从军中逃跑了。这表明统治阶级内部、王室内部倾轧之激烈与经常。  

  因此,中王国兴盛的时间不长,在第十二王朝后,统一又遭破坏,统一的王权也不复存在。第十三王朝偏安于南方底比斯一隅。于是开始了第二中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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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 三、第二中间期  
第二次贫民奴隶大起义在埃及重新处于分裂混乱的形势下,爆发了第二次贫民奴隶大起义。起义的情况反映在《伊浦味陈辞》这篇文献中。①虽然这篇文献在叙述上杂乱无章,文献作者对其反映的情况抱有明显的阶级偏见,但从文章中仍可看出起义的一些情况。  

  《陈辞》说:“真的,国家象陶轮一样翻转过来;强盗②是财宝的占有者而[富人则变成了(?)]抢劫者”。“到处流血,死亡不乏其人”。表明社会动荡十分剧烈。  

  《陈辞》说:“国王已被暴徒废黜”:“国家已被少数不知法律的人们夺去了王权”;“人们已经起来反叛蛇标”;“无边无际的国家的秘密已被泄漏,而官邸在刹那间已被拆毁”,“上下埃及国王的秘密已被泄漏”、“国家的长官被驱逐”,“国家的首长逃亡,他们因穷困而无目标”,“政府机关都不在它们应在的地方,就象畜群没有牧人而乱跑一样,那保密议事室,它的文件被拿去而〈其中(?)〉的秘密被暴露”,“政府机关已被打开,而它们的清单已被夺去”,“地籍(?)书吏的文件被毁损”,“议事室的法律被抛出;真的,在公共场所,人们在它们上面践踏,而贫民则把它们撕碎在街上”……。说明统治秩序被起义者完全打乱了。  

  《陈辞》说:“贫民已变成财富的所有者,而不能为他自己制做便鞋的人现在是财宝的占有者”。“陵墓的所有者被赶到高地上,而不能为他自己制造一口棺柩的人现在是宝藏的〈所有者〉”,“从前为他自己乞求渣滓的人现在是碗盘丰盛的所有者”,“袍服的所有者现在衣着褴褛,而不能为他自己穿戴的人现在是精细麻布的所有者”,……表明财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起义者剥夺了剥削者占有的财产。  

  参加起义的除了贫民以外,还有奴隶:“所有的女奴隶随便讲话,而当他们的女主人说话时,女仆是厌烦的”,“奴隶变成了奴隶占有者”。  
    从《陈辞》看,起义规模很大,推翻了以国王为代表的统治阶级的统治,打击了奴隶主贵族和“强有力的涅杰斯”,起义显示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但《陈辞》并未具体地记载起义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结果。  
  喜克索斯人入侵当埃及国内处于分裂混乱状态之时,喜克索斯人侵入了埃及。①  
  喜克索斯人的成份很复杂,其中主要部分应是居住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的讲塞姆语的游牧部落,同时也掺杂进一些胡里特人、雅利安人的成份。  

  喜克索斯人采用了和平渗透的方式侵入埃及。由于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发生干旱等原因,居住于此的游牧部落放牧牲畜发生困难,于是四处寻找牧场,埃及三角洲是其理想目标。他们开始是三五成群,后来则是大规模地向三角洲移居。当时埃及本身无力阻止他们的渗透;中王国时期作为奴隶来到埃及的叙利亚巴勒斯坦人也可能帮助过他们。  

  大约在公元前18世纪后期,入侵的喜克索斯人在三角洲建立起自己的政权。首都在三角洲东部某地的阿瓦利斯。喜克索斯人的首领叫做“赫卡•哈苏特”,意为“外国的国王”、“牧人王”。在埃及建立政权后,他们的国王也采用法老的称号,并逐渐扩大其势力范围达埃及中部,建立了埃及的第十五和十六两个王朝。统治的地区还包括叙利亚巴勒斯坦的若干地区。埃及南部的第十七王朝也曾向其称臣纳贡。  

  喜克索斯人既崇拜埃及的塞特神,也崇拜埃及的拉神。他们的国王也自称为“拉之子”,并在名字中贯有拉的名字,如阿乌舍拉、苏伦舍拉等,国王的名字也写在一个椭园形的框子里。  

  为了统治埃及,喜克索斯人可能借用了埃及原有的一套统治机构。如他们也设有下埃及的司库和司库首长等职。  
    在喜克索斯人统治期间,埃及人同西亚的联系更为加强。他们把战车带入了埃及,但马是否他们带来则还是一个问题。①他们也把埃及的象形文字带到了西亚。  

  埃及人反对喜克索斯人的斗争埃及南方底比斯的第十七王朝国王卡美斯不愿与喜克索斯人分享统治权。他召集大臣会议,向他们讲述面临的形势,并征询他们的意见,看是否要同喜克索斯人进行战争。他的大臣们倾向于同喜克索斯人和平相处,其理由是:他们的牲畜可在喜克索斯人的统治区放牧。但卡美斯决心进行战争。据《涅西石碑》铭文,喜克索斯国王曾派使者前往努比亚的库什,企图让库什与其联合打击底比斯。但使者在半途被埃及军队抓获,从而使联合的企图暴露并破产,埃及才免遭两面夹击。  

  卡美斯领导的反喜克索斯人战争取得了重大胜利,收复了不少失地,但他未完成驱逐喜克索斯人出埃及的使命便死了。其弟雅赫摩斯时攻占了喜克索斯人首都阿瓦利斯(在其统治第17年)并将喜克索斯人赶出了埃及。雅赫摩斯建立了第十八王朝,埃及由此进入了新王国时期(第18—20王朝)。  

  ①普利查德将其译作“穷人”(PoorMan);布利斯特德将其译作“市民”(Citizen),而解释其原意为“小人”。  
  ②如据第十二王朝时期的喜乌特诺姆的赫普泽菲的契约,涅杰斯占有土地,并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  

  ③如一个名叫伊提的涅杰斯,担任了第十一王朝时底比斯的财政大臣。他的铭文说,他有大群的牛羊,大量的土地、财产。在困难的年代里他养活了整个格伯陵。  

  ④如《聂菲尔列胡予言》中说,聂菲尔列胡成了大祭司,智者,拥有很高的地位:“他是一个勇敢的平民(即强有力的涅杰斯),一个巧妙的书写人(即书吏),他地位很高,他的财产比他的同侪都多。”  

  ①在西哈托尔的铭文中说:“我迫使(努比亚人)首领去淘金”。见《古代埃及文献》,第1卷,第273—274页。  
  ①司徒户威认为,该《陈辞》反映了中王国末的情况(见《古代东方史文选》,1963年版,第63—64页);《剑桥古代史》认为它反映的是古王国末的情况(见该书第3版,第1卷,第2分册,第200—201页);塞特尔斯认为,这反映的是第二中间期(见他的《〈训诫〉的年代在第二中间期》一文,中译文载《世界历史译丛》,1980年第2期);李希泰姆也持此观点(见他编的《古代埃及文选》,第1卷,第135页)。  

  ②“强盗”、“暴徒”乃是文献作者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对起义者的诬蔑之词。  
  ①据J.M.怀特的《古代埃及人的日常生活》(J.M.White:《EverydayLifeinAncientEgypt》)一书说,埃麦里在埃及努比亚的布亨要塞的中王国时期遗址中发现有马的骨骼。见该书第17—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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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一、埃及帝国的形成和统治  
埃及帝国的形成埃及在驱逐喜克索斯人后,它的统治者立即开始了对外侵略和掠夺的战争,历时约一百年之久,把埃及从一个囿于尼罗河谷及其三角洲的地域王国变成为一个地跨西亚北非的奴隶制帝国。这是古代世界的第一个帝国。  

  对外征服从雅赫摩斯一世时就已开始。他向北,在追击喜克索斯人的过程中到达了叙利亚的扎西;向南,则为“驱逐努比亚的游牧人而到达了克亨色诺弗尔”。他的继承者阿蒙霍特普一世时,远征努比亚达到第二瀑布;对西方的利比亚用兵达到伊穆克赫克。  

  阿蒙霍特普一世的女婿和继承人图特摩斯一世是埃及帝国的奠基人。他多年征战,同西亚的米丹尼强国争夺对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控制权,把埃及北部疆界推进到了北部叙利亚和幼发拉底河上游。在南方,他到达了尼罗河上第三瀑布以外的地方,在第二瀑布以南75英里处建立了要塞。图勒的铭文说,他在此国王统治时成了努比亚的总督,表明当时埃及对努比亚的征服和统治已经巩固了下来。  

  随后的两个国王甚少对外征战:图特摩斯二世仅统治8年;女王哈特舍普苏特基本停止了对西亚和努比亚用兵,但发展了同蓬特地方的贸易往来。  

  埃及帝国的最后建立者是图特摩斯三世。他在复位第2年(即他统治的第22年)就开始远征西亚,在美吉多战役中打败了米丹尼王国支持下的以卡叠什为首的叙利亚联军。在其统治时期,战败了米丹尼王国,迫使其退至幼发拉底河以北。这一胜利震撼了整个西亚:米丹尼从此不再与埃及为敌,且成了埃及的盟友,还多次与埃及联姻。亚述、喀西特巴比伦也纷纷与埃及交好,巴比伦将一位公主嫁给了埃及法老。图特摩斯三世还将埃及的南部边界推进到了尼罗河第四瀑布以外。他以后的埃及诸王进行的战争(包括阿蒙霍特普二世的叙利亚战争)都只不过是镇压被征服地区的反抗和起义,而无新的征服。  

  埃及帝国的统治新王国时期,特别是其初期,君主专制更加强化。埃及的国王被称为“法老”大约是从图特摩斯三世时开始的。从图特摩斯三世给宰相列赫米留的训令可知,国王拥有极大的权威。  

  在国王之下的宰相(维西尔)之职,在新王国时被一分为二,即设立了两个维西尔。其中之一主管上埃及事务(兼管努比亚);另一个分管下埃及(可能还包括西亚)的事务。前者权力较大,国王不在时可代行朝政。从列赫米留的铭文和其它资料可知,行政、经济、司法、宗教、土地诉讼、分家析产、灌溉、遗嘱、农事、赋税等都在宰相的职责范围之内。但他主要是执行法老的指令。  

  宰相之下有管理各种事务的机构,诸如管理北方港口、南方大门(即要塞)、土地等等的机构。  
    地方上仍以诺姆为单位,但诺马尔赫的权力已不如前,他们已不能象中王国那样独树一帜地起来反对王权。  

  军队是帝国的物质支柱。这时埃及军队增加了一个新的兵种——战车兵。战车兵大多由富家子弟组成,其生活起居和牲畜饲养均由奴隶、仆人侍候,这是一般人负担不起的。自第十八王朝中叶起,埃及军队中的雇佣兵开始起重要作用。  

  对被征服地区,埃及人一方面派总督治理,派军队驻防;另一方面,还利用当地土著王公贵族进行统治。埃及人每占领一地,便把当地统治者的孩子作为人质带到埃及去,让其接受埃及教育,待其父辈死后,便让他们回去接替其父辈的职位:“王公们及其兄弟的儿童被运走,以便送往埃及,作为人质。如果这些王公中有人死去,陛下就派他的儿子来接替他们的位置。”以夷制夷的思想十分明确。在努比亚,由埃及王子任总督,被称作“库什王子”,显然是让其接受行政能力的锻炼。  

  帝国时代有一个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官吏出自奴隶主的不同集团和阶层:贵族奴隶主、神庙祭司奴隶主(尤其是阿蒙神庙祭司),以及新兴的中小奴隶主涅木虎。  

  维持庞大帝国的军事官僚机构的经济来源,一方面是向国内人民征收赋税;另一方面则是战争掠夺和向被征服地人民征收贡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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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二、新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  
经济的发展新王国初年长期大规模的征服战争,给埃及带回大批劳力和其它财富,极大地促进了埃及经济的发展。  

  这时,冶炼金属已采用脚踏风箱以提高炉温(从这时的浮雕可知,一人可同时踩两只风箱)。铜制品的制作方法也有改进,除过去的锻造法以外,已使用新方法——铸造法,这种新方法需要更高的工艺水平。  

  建筑业是埃及的重要手工业部门之一。第十八王朝中期兴建了埃赫那吞的新都埃赫塔吞;第十九王朝中期又兴建了拉美西斯二世的陪都培尔—拉美西斯(在三角洲东部);底比斯的卡尔纳克和卢克索尔两大神庙的主要部分都是在新王国时期修建的。这说明当时建筑业队伍之庞大和建筑技术之高。  

  以亚麻和羊毛为原料的纺织业也很发达。从图特摩斯四世和图坦哈蒙墓中发现的亚麻织品残片看,纺织技术水平很高。纺织机械也有改进,立式织布机取代了卧式织布机,由一人或两人操作可织出较宽的布幅。  

  玻璃制造业达到很高的水平。在底比斯发掘出好几座属于第十八王朝时的制作玻璃的作坊。玻璃品种不少,有紫水晶、黑色、兰色、白色、红色、棕色、黄色,以及无色透明等种类。  

  农业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提水装置——沙杜夫,这为高地的开发创造了条件。  
    商品货币关系也有很大发展。银的重量被用作价格尺度;借贷关系发展了;真正的商人出现了,①  
  但是,总的说来,农业技术改进不大;马和轮车都还未在交通运输中起作用;铸币尚未出现,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还很有限;商人虽已出现,但人数很少。  

  奴隶制的繁荣新王国时期的战争促进了埃及奴隶制的繁荣。从这时的一些军人的铭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是如何狂热地追逐俘虏和抓获平民百性,以变成奴隶。因此,新王国时期奴隶人数大增。  

  这时占有奴隶最多的仍是王室、神庙和少数官僚贵族奴隶主。如图特摩斯三世一次就封赠给阿蒙神庙1578个奴隶。阿蒙霍特普三世的一个铭文说,卡尔纳克神庙充满了男女奴隶以及所有国家俘获的王公们的孩子。个别奴隶主贵族也占有很多奴隶。如国王用男女奴隶使哈皮之子阿蒙霍特普的礼拜堂不朽,用男女奴隶耕种他的土地。  

  但新王国时期奴隶制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在居民中下层中较广泛地占有奴隶。如牧人、商人、老兵、①手工业者、②女市民、军队书吏等都占有奴隶。③  

  奴隶劳动不仅用之于家务,而且用之于农业生产和手工业劳动。  
  
  虽然新王国时期有的奴隶可能被释放,被收为养子,可能独立租种土地,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经济,甚至可能占有土地,但其奴隶的地位并没有变:他们仍然是其主人的财产。奴隶可被买卖、转让、①出租、在自由民分家拆产时作为财产被分掉。因此,他们的处境仍是很悲惨的。不仅那些在奴隶主家中的奴隶是如此,即使独立租种土地,甚至占有土地的奴隶也是如此。从《维勒布尔纸草》可知,他们租种说,希望主人购买她的土地,因为她“度着穷困的生活”。因此,奴隶往往以逃亡、②起义③等形式进行反抗。  

  但是,《维勒布尔纸草》中反映的奴隶独立租种神庙和王室土地的事实具有历史的重要性。它反映了在埃及新王国时期奴隶制已极盛而衰,说明在奴隶起义和反抗的情况下,奴隶主正在寻找新的剥削奴隶的方式;表明奴隶制已表现出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了。这种剥削形式同两河流域的亚述帝国时期、新巴比伦王国时期剥削奴隶的形式有共同之处;同罗马帝国时期的隶农制、彼库里也有相同之处。  

  土地关系就总的格局而言,新王国时期的土地关系同古王国时期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即国家、国王、神庙和官僚贵族仍是土地的主要占有者,①但也有变化,主要表现在中下层居民占有土地的情况增多了(如《摩塞档案》中的牧人涅布麦西、《屏洛之墓》中源是:继承来的王买来的、获赏的庙等;可能还有职田。  

  有关新王国时期土地买卖的资料仍然不多,现知有《摩塞档案》中记载的王家牧人涅布麦西将3斯塔特土地卖给大有角畜牧人摩塞,其价格是值二分之一德本银的一头乳牛。但这次买卖是以契约的形式出现的,比古王国时期梅腾自传中用酬金获得土地的记载更加明确地确认了土地买卖的存在。另新王国时期,王室、神庙、官僚贵族的土地大多采用出租的方式经营。佃户的成份非常复杂:农民、奴隶、雇佣兵、女市民、养蜂人、马夫、下层祭司、牧人等。其中多数是无地或少地的人,但也有一些富人租种神庙或王室的土地,而且租佃的土地数量很多。族对于贫穷的佃户处境非常艰难。②  

  涅木虎阶层的兴起新王国时期,原来的地方贵族已不能独树一帜地在政治舞台上起作用。在政治舞台上起主导作用的是祭司集团和追随王权的官僚贵族。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兴起一个涅木虎(Nmh)阶层,并逐渐地登上了政治舞台。  

  “涅木虎”一词出现于中王国后期,其确切意思不清楚。从一些具体例子看,其中有孤儿、贫穷的人等。新王国时期,“涅木虎”具有了与贵族相对立的人的社会意义。属于涅木虎的人可能经营王室土地,称为王室土地的涅木虎,他们享有世袭租佃权,而且身份也世袭。他们租种法老的土地,向法老宝库交纳租税,甚至可能交纳黄金。涅木虎也服务于军队,或为国王提供其它服务。逐渐地,涅木虎成了一个中小奴隶主阶层,占有奴隶、担任官职,成为王权的社会支柱。埃赫那吞改革时曾提拔了一大批涅木虎担任中央和地方的官吏。如大臣麻伊的铭文说:“我——按父母双方来说都是涅木虎。君主玉成了我,他使我成为……而(先前)我是一个没有财产的人。他使我得到(很多的)人。他提拔我的兄弟,他使所有我的人关心(?)我。当我成为一村之长时,他下命令,使我兼任大臣之(职)和‘王友’,而(先前)我曾(要过)面包。”埃赫那吞改革失败后,这个阶层受到打击、迫害,其财产也被没收。第十九王朝的霍连姆赫布国王曾颁布敕令保护他们的利益:豁免他们的欠税,禁止夺去他们运输货物的船只,禁止向涅木虎征收苛捐杂税,还向涅木虎提供某些物质上的帮助,以使其能执行自己的义务等。这大概是因为这个阶层受到打击是于王权不利的。颁布此敕令的目的显然是为了保护这个阶层的利益,从而保护王权自身的阶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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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三、埃赫那吞改革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新王国第十八王朝前期是一个生气勃勃的时期。但到该王朝中期,统治阶级内部,尤其是王室内部,以及王权与神权、神权与世俗奴隶主之间的矛盾逐步暴露并激化。  

  第十八王朝中叶,图特摩斯三世幼年即位,由王后(亦其姑母)哈特舍普苏特摄政。她将幼王贬至阿蒙神庙,而自己当了女王。她依靠阿蒙神庙祭司森穆特和哈普森涅布(维西尔)。在女王死后(或晚年),图特摩斯三世成年,又依靠阿蒙神庙祭司复位,夺回了王权。由此,阿蒙神庙祭司左右逢源,在政治、经济、思想上的实力和影响都大为增强。  

  阿蒙神庙势力的加强,一方面增强了它对王权的离心倾向;另一方面又引起了它同世俗奴隶主(包括军事官僚贵族和涅木虎)之间的矛盾(在财产与权力上的再分配的矛盾)。因为帝国是由军队打出来的并保卫的;是靠官吏来管理的。但军队和官吏在权力和财产的分配上却越来越不如神庙势力,尤其是阿蒙神庙的势力咄咄逼人,这就必然引起不满。  

  法老同阿蒙神庙势力的矛盾在图特摩斯四世时已显露端倪。其表现是该国王将在西亚的一次战争的胜利归功于阿吞神,而不是像通常那样归功于阿蒙神。在阿蒙霍特普三世时,这个矛盾更趋明朗。该国王娶了一个平民女子提伊为后,已引起了包括祭司在内的贵族的不满。他又提倡崇拜阿吞神,修建阿吞神庙;还为提伊王后建造了一艘“阿吞的闪光”号游艇;撤了一位担任宰相的阿蒙祭司普塔赫摩斯的职,而任命了一个非祭司的人阿摩斯为宰相。  

  阿蒙神庙祭司当然不甘示弱。他们企图干予王位继承,阻止阿蒙霍特普四世继承其父的王位。这终于导致了新国王即位后实行以宗教改革为其表现形式的政治改革,即埃赫那吞改革。  

  埃赫那吞改革阿蒙霍特普四世冲破神庙势力的重重阻拦而登上了王位。他即位后,先是重新推出对拉神的崇拜,以对抗对阿蒙神的崇拜。在遭阿蒙神庙祭司的激烈反对后,阿蒙霍特普四世决定同神庙势力绝裂。在他即位第6年,采取了如下一些断然措施:  

  取消对阿蒙神及其它一切神的崇拜而只准崇拜阿吞神(阿吞神是一个古老的太阳神,以太阳园盘为标志);  
  没收阿蒙神庙及其它一切神庙的财产,将其转交给阿吞神庙;  
  铲除一切建筑物上的阿蒙字样;  
    将首都从底比斯迁至埃及中部的阿马尔那(新首都取名为“埃赫塔吞”,意为“阿吞的视界”),以摆脱阿蒙祭司集团的影响;  
  国王本人的名字亦改为埃赫那吞(意为“阿吞的光辉);  
    提拔一些出身中下层的人(涅木虎)担任高级官吏,以实施和推进改革。  
    改革遭到阿蒙神庙祭司及其他祭司、贵族的激烈反对和抵抗。他们甚至要谋杀国王。  

  改革期间,对外征服战争停止了,军队得不到战利品和赏赐;埃及的西亚属地因得不到埃及的关注而离开了埃及,或被小亚的赫梯夺去。这必然影响军队和其他奴隶主对改革的支持。  

  改革阵营内部(包括王室内部)发生了分裂。  
  
  埃赫那吞死后,改革便停止了。他的女婿图坦哈蒙时便放弃了改革,恢复了对阿蒙神的崇拜,发还了阿蒙神庙被没收的财产,并赠给其新的财产,首都又迁回了底比斯……。他以后的埃耶和霍连姆赫布继续了这一政策,彻底葬送了改革。改革之都埃赫塔吞被抛弃,荒凉了,变成了一片废墟而被人遗忘。  

  改革失败,神庙势力复辟,支持改革的涅木虎阶层受到打击报复。王权重新与阿蒙神庙势力结盟,但已很难主宰神权势力了。  
  
  改革之所以失败,一是因为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为首的旧贵族势力十分强大,且根深蒂固;二是因为改革者内部的分裂、埃赫那吞的某些举措失误,使原本支持改革的军队、官僚贵族奴隶主离开了改革,从而削弱了改革阵营的力量;三是因为人民群众并未从改革中得到好处,相反,他们的负担更为加重,因而也对改革缺乏热情;四是埃赫那吞的接班人过于软弱,背弃了改革。  

  但改革打击了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势力为代表的旧贵族的势力;在思想上也有一定的解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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