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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少女贪财发裸照给网友 对方要挟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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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少女贪财发裸照给网友 对方要挟发生性关系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戴艳芳 刘国富)莆田一名19岁的少女小婷误信“陌陌”网友曾某说的“发一张裸照给一万元”,自拍了一张上半身裸照后发给对方,想不到接到的却是曾某的威胁和敲诈。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曾某。

  今年5月4日晚,30岁的莆田男子曾某通过手机“陌陌”搜到仙游19岁少女小婷,两人立即聊了起来。聊天中,曾某向小婷提出要包养她,一晚一万元,被小婷拒绝了。随后,曾某又抛出新的诱惑,说只要发一张上半身裸照,就会给她一万元。天真的小婷信以为真,真的自拍了一张半身裸照发给对方。曾某收到照片后,立即露出了狐狸尾巴,提出让小婷与他发生性关系等一系列要求,否则就把裸照发到网上,并打印出来寄到小婷家里让她父母知道这事。

  知道吃了大亏的小婷不再理会曾某,第二天,她来到派出所报案。当天,曾某再次与小婷聊天讨价还价,提出让小婷给他一万元或陪他一晚,外加给他5000元的要求,并承诺到时会将自己的手机交给小婷把裸照删掉。在民警的指导下,小婷回信息说自己选择第二种“方案”。之后,小婷开好房并告诉曾某房间号,当曾某来到约定的房间时,立即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曾某辩称自己只是和小婷在网上开玩笑,但根据曾某供述、小婷的陈述以及两人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证实曾某以公布裸照相威胁,欲勒索钱财的事实,依法应当认定曾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同时,曾某胁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还涉嫌强奸犯罪,之前公安机关未对强奸罪立案侦查,城厢检察院已发出文书监督公安机关对曾某涉嫌强奸罪进行立案侦查。

评论:这个应该属于敲诈勒索未遂,并未得逞,应该不会判太重,不过应该引起广大网友的注意,不要在网上胡作非为,网上聊天都是有记录的,这些都是证据啊。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鑫一 金币 +5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4-5-2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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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女人想钱都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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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算是强奸未遂么???强迫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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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皆有个善恶之分,楼主的这则帖子让我们看见什么是恶念!以及恶念会如何把人送进牢笼!所谓“源自人性本能的蛮多欲念很难用一个坏字涵括,但如果有了恶念挟持,人性的恶处(准确说是“恶行”)就会遭到天怒人怨了。就如帖子里的落网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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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19岁的还这么单纯?感觉我小学的侄子都不会轻易被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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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多什么样的女的都有 反正为了钱 什么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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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女人想钱都疯掉了
莫不是在色情聊天室被人截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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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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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是人类永恒的弱点,无论男女都是如此,自己自重,不会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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