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利益。有毒食品成本低,利润高,在当今“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大环境下,商人当然就会走这条路。而那些原本守法的商人,因为其成本起跑线比不过奸商,也只能同流合污了。
第二个是政府监管的失责。国内政府在食品监管上部门众多,职责不清,再加上牵涉到部门利益、地方政府的政绩、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乱作一团。
第三个是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标准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现状;对奸商的惩治很轻微,导致其违法成本过低;对失责政府机关的问而不责,导致官员无所忌惮的睁一眼闭一眼。
比如这次双汇瘦肉精事件,绝对应该是让其破产倒闭的。如果是个别批次的食品有问题,可以停产整改,而像双汇这样的大规模质量事件,怎么能让其继续经营下去?这绝对是整个企业的管理体系出问题了。
对奸商的处罚太轻了!!!
第四,把事情寄托于商人的道德,实在是本末倒置。资本天生是逐利的,是不讲究道德的,所以才需要政府的监管,法律的惩治。把希望寄托于资本的道德上,就像指望老虎不吃羊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