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当初海誓山盟的前女友让别人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北方的狼1    时间: 2008-12-1 09:35     标题: 当初海誓山盟的前女友让别人日了!

前女友正在被别人日,把我们的往事拿出来晒晒!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了大概没几个月,我们就上床了!但是有一点很刺激,我是在她卧室上的她!当时他的父母在客厅看电视,她想喊又不敢喊,因为我们接吻的时候我已经把她脱得一丝不挂,我和她在屋里嘿咻,用背入式直接插入,没什么阻挡,她应该不是处女,但是完事之后她给我看她的内裤,上面有一小块血!但是最后我们还是分了,因为我不是本地的,我没钱在市中心买房。拖了2年,最后他嫁了个包工头,因为他在市里有2套住房!这是她给我的结婚照,说留个纪念。还记念个屁。她是不是还对我有意思?想让我记住她?文笔不好,大家多原谅,心情糟透了,把这个贱货的照片发上来,大家评一评!她真的是处女么?如果反响好,我会接着讲我们过去的事,还有炮图奉上!方便的话,请大家给颗红心。请教高人,怎么发图片呀?
作者: 我是大人    时间: 2008-12-1 09:38

分开就分开了,没必要把人家照片拿出来吧,这样还是不够厚道

如果光拿你们俩做爱的照片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呵呵
作者: upandla    时间: 2008-12-1 10:02

好聚好散嘛,都是红尘中人又何必跟仇人一样呢,人都有选择幸福的权利嘛
作者: 飞飞虫    时间: 2008-12-1 10:43

做人厚道点,现在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毕竟都是在同一个城市的
作者: ailianshuo1981    时间: 2008-12-1 10:45

好聚好散,你再去找别的B日就是了,没必要搞成这样。
作者: 水无痕    时间: 2008-12-1 10:50

命中注定赶不走,命中无时莫强求,还是洒脱点吧,婚姻重要的是两个人的生活是否融洽,既然她对你无意 何必自己强求多情呢
作者: cliffordtom    时间: 2008-12-1 10:52

算了,兄弟,人家和你日过,也是喜欢你的。但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如果你是女人,你愿意跟一个没有物质基础的男人么?换位思考一下了。人家能让你在卧室里日,并且父母还在外面,如果不是特别喜欢你的话,怎会这样?再淫荡的女人也不会如此吧?尊重过去,尊重她人,兄弟,保重。
作者: 给我顶    时间: 2008-12-1 10:52

这样的事情在现实里面很多的,爱情是需要金钱支撑的。
作者: tbiop28    时间: 2008-12-1 10:56

那女人还发你结婚照来气你啊 也有可能她想你了啊
作者: wq410    时间: 2008-12-1 10:57

楼主看开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种女人不属于你也许是件好事!
作者: lch4746    时间: 2008-12-1 10:59

尊重下她吧,女人现在实际得很。可能她还对你有旧情
作者: 男人615    时间: 2008-12-1 10:59

既然女孩对你有意思,你也就不要拒绝人家啊!结婚了又怎么样?该干的时候一样毫不留情的干一次不也挺好.
作者: 530357283    时间: 2008-12-1 11:08

现在的女人都很现实的,我们男人没有一定的经济地位是不好找得到老婆的,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世道呀
作者: 玉如意玉麒    时间: 2008-12-1 11:22

楼主不要发前女友的照片,讲讲你俩的故事和大家分享就可以了。发她的照片,对她不公平,影响不好。
其实也不可以怪她,现在的男女都很现实,嫁娶都想找个有经济条件好的对象,所以她和楼主两年了,楼主要好好回味!
红心支持,希望楼主以后可以继续发表和她的往事和大家分享,不过不用发照片的,对她的影响不好。未经她同意发照片,也不公平
作者: xwxmy    时间: 2008-12-1 11:22

这样的世道很正常,换成是你你也不想嫁给一个有今天却不知道明天怎么样的人吧,当然,如果能找到一个和你同甘共苦的女人,那是你的福气,最根本的,还是男人要提升自己各个方面的实力
引用:
原帖由 530357283 于 2008-12-1 11:08 发表
现在的女人都很现实的,我们男人没有一定的经济地位是不好找得到老婆的,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世道呀
[ 本帖最后由 xwxmy 于 2008-12-1 11:25 编辑 ]
作者: 815660235    时间: 2008-12-1 11:34

兄弟,看开点吧!在如今的社会里,套一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不要说你没有房,就是有两套十套房又怎样呢?要分手时候总得分手啊!说到底兄弟你是缺钱和缺缘啊!我觉得你还是趁年轻多赚钱,到时候我想会有更多好的女人会找上你的!到那时我想才是那女人后悔时!兄弟,保重,努力吧!希望就在前方!
作者: tiantiancao    时间: 2008-12-1 12:11

楼主满足吧,都看见红的了,把处女都给你了,你还在抱怨啊。
作者: tiantang92    时间: 2008-12-1 12:21

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啊。
分了就分了,没必要把别人照片发出来,如果是你们之间欢乐時的,那还可以发发。
作者: ColdME    时间: 2008-12-1 15:04

照片在哪里?楼主发一下吧,让我们视奸她,为你报仇!
作者: slm2008    时间: 2008-12-1 15:37

楼主这样不是挺好的嘛 既享受了快感 又没有什么负担 何乐不为呢
作者: lorentzyang    时间: 2008-12-1 15:39

好聚好散,做男人看的开一些,这朵花枯萎了,还有整个花园等着你呢
作者: 薇薇薇薇    时间: 2008-12-1 16:01

是你是始终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要勉强,面对现实吧!
作者: jiakun0616    时间: 2008-12-1 16:02

等哥们以后发达了,带个好老婆去会会她,也让她开开眼
作者: linling    时间: 2008-12-1 16:18

总有一天,她也会说“海誓山盟的前男友操了别的女人了!”。

我觉得2楼到9楼的朋友说的挺好的。
作者: 4173631    时间: 2008-12-1 16:21

你也知道是当初那你还郁闷什么啊 你郁闷他老公更郁闷那起码你以后还能和别人结婚 他老公和一个被你爽过N次的女人结婚 你说你俩谁郁闷 何必闹心那
作者: ttyzt    时间: 2008-12-1 16:33

呵呵,很正常啊,谁恋爱的时候不是海誓山盟啊。
作者: moonyson    时间: 2008-12-1 16:53

在网上找一个图床空间,把图片上传到空间,再将链接地址粘帖到你正文中就行了,
作者: yyrsfs    时间: 2008-12-1 19:34

照片呢,没看见啊,楼主忽悠我们那!块贴出来啊!
作者: 子郎    时间: 2008-12-2 00:04

首先,没看到照片,再者,你没有必要把她的照片发出来,没有嫁给你,是因为你的原因.
作者: ken75    时间: 2008-12-2 00:07

没必要发图,分都分了,楼主想开点,这也不能全怪她
作者: 独行的旅人    时间: 2008-12-2 00:13

楼主,我感觉这事还是多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她让你日,证明她喜欢你,那你为什么不能够努力的奋斗满足她的愿望呢?做人要厚道一点
作者: fromaiur    时间: 2008-12-2 01:02

你是没钱在市中心买房,我是连在郊区买房的钱都没有:(
作者: 偶是狂人    时间: 2008-12-2 01:07

在爱中失意的人不止你一个,没必要让彼此伤害得更深~
作者: gusiao1234    时间: 2008-12-2 01:18

楼主想开点,什么破事啊。就别往心里去了。
作者: zmla    时间: 2008-12-2 01:49

给你发结婚照,估计是想你了
楼主就该出手就出手吧。
作者: f166    时间: 2008-12-2 01:50

楼主不厚道。这个不是炮友。你不该这样。当时你干她的时候没有想到今天吧。
作者: e977923    时间: 2008-12-2 01:58

兄弟.既然是前女友了,也就是说不是你的女友.那么她给谁日与你何干?
拿她的照片出来晒,也太不厚道了.谁人没有妻女?何必如此偏激呢?
作者: 血色浪漫1    时间: 2008-12-2 02:02

LZ有病,自己没本事,还怪起别人来,还用这种手段,严重BS一下你
作者: wycdir    时间: 2008-12-2 02:30

兄弟啊,他家不是说你是外地人就不要你跟他女儿在一起,我想应该就是你没有足够的钱吧,所以做男人都得多赚钱
作者: leniry    时间: 2008-12-2 03:13

那女人还发你结婚照来气你啊 也有可能她想你了啊
作者: josexi    时间: 2008-12-2 06:20

过了就算了,天下女人多的是,何必弄得自己不开心。
我也有类似的经历啊,之前的女朋友也嫁人了,嫁给一个官员的儿子,又能怎样呢?
自己开心就好,别的,别太在意。
作者: wangzi63    时间: 2008-12-2 06:38

楼主要厚道一些,没必要把事做的太绝。理解万岁吗。
作者: WANGFANG123456    时间: 2008-12-2 07:00

正如楼上的兄弟们说的那样,做人要想开一点。这样才会快乐。
作者: sizero    时间: 2008-12-2 09:27

分都分手了,现在的女人哪个不势力,哪个不物质,爱情值几个钱,你要有钱,你估计把别人海誓山盟的女友也日了,想开点吧!
作者: 6yuefans    时间: 2008-12-2 09:39

楼主不厚道,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何必如此呢
作者: zhouzheng198558    时间: 2008-12-2 18:35

當初的山盟海誓,都21世紀了,樓主你也應該知道,山盟海誓基本上就是bullshit了
作者: zncu    时间: 2008-12-2 20:52

我觉得,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你当初爱她,就放了她吧,目光高远一些。
作者: xiaomao82126    时间: 2008-12-2 21:14

楼主是个无趣的人,一个女人肯把身子给你,你应该尊重她。
作者: 58434117    时间: 2008-12-5 21:09

哎,楼主,男女之间的分分和和很正常的,不要太在意啊
作者: lssd008    时间: 2008-12-6 11:22

楼主知道什么叫做人要厚道 分了就不要在发了
作者: 燕山雪    时间: 2008-12-6 11:33

别人的女人让你先日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作者: hcszyy02    时间: 2008-12-6 12:30

不知道楼主的前女友是爱你还是爱楼,现在的女孩怎么都这么虚荣呢,也许是社会环境造成的。
作者: pk51983    时间: 2008-12-6 12:56

这有什么问题吗?
现在这社会
你还算好,是分手后女友被人日
我还经历过还没分手就被人日的
想想看,你知足吧
作者: zhaoqian    时间: 2008-12-6 13:14

很多感情都经不住金钱权利的诱惑,但愿我们那对可以 吧
作者: sxjj99    时间: 2008-12-6 13:26

是啊,谁也摆脱不了这个最残酷的现实,有钱就是爷啊,这个社会就知道钱了,感情也要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
作者: 小暴龙    时间: 2008-12-6 13:37

喜欢钱的女人不要也罢,要了还养不起她呢。
作者: dragoncat    时间: 2008-12-6 14:08

楼主骗人吧,没图片啊...有些人只是一生中的偶遇,就当是过路的美好风景,别太执着
作者: wyq647    时间: 2008-12-6 14:35

楼主,你这样报复他也是很不道德的。估计人家和你分手也不仅仅是因为没有钱买房子吧。人品好才值得托付啊。
作者: zyj304337223    时间: 2008-12-6 14:42

LZ,我想看看,直接发我邮箱吧,zyj304337223@126.com
作者: zyj304337223    时间: 2008-12-6 14:43

记得是炮图啊,看相片没意思,想来点刺激的
作者: 87670912    时间: 2008-12-6 14:51

一日情 百日恩嘛   我也随大流了,对lz 奉劝几句
作者: qazaq    时间: 2008-12-6 18:27

照片哪里去啦,她老公是包工头,肯定有的是钱啊,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呢,楼主不要错过好机会啊
作者: 红颜知己    时间: 2008-12-6 18:32

她有她选择的权利,你们既然分手了,就没必要再要死要活的了!楼主,不是我说你,你的气量太小了!
作者: xiaolinzi    时间: 2008-12-6 19:15

已经分手了,就大大方方的放手吧,不要占有欲太强。
作者: 含笑饮砒霜    时间: 2008-12-6 19:19

往事不堪回首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别想那么多
作者: cssbpb    时间: 2008-12-6 19:26

爱情在现实面前是一文不值的,楼主
拼命赚钱吧,女人少不了你的
作者: DRF1    时间: 2008-12-6 19:27

你这种想法就不太好了.分手了就把别人的照发出来?什么意思?
作者: yedo    时间: 2008-12-6 19:31

你这样的人就应该分,当时和你谈都是错误。太不像男人了
作者: jjandjj_735    时间: 2008-12-6 21:44

兄弟过去就算了吧,不必一定要发图的呢,大家留一线呢
作者: 时尚淫乱    时间: 2008-12-6 22:15

看开点, 该放手时还是得放手。

我觉得现在没必要把你前女友说得一文不值!
作者: jxpcw    时间: 2008-12-6 22:19

确实,买卖不成仁义在,楼主还是慎重行事呀。
作者: fight99    时间: 2008-12-6 22:21

好聚好散,看来那女的心里还是挺惦记你的。
作者: niceech    时间: 2008-12-6 22:49

楼主快点发图,让大家都看看,当时你们也真大胆,在她家做很刺激吧
作者: guoshu520    时间: 2008-12-7 01:58

现在是市场经济啊,都不要太怪女孩子的,身为弱小社群找个号老公是个好选择。相片就不要发了吧
作者: ggc108    时间: 2008-12-13 20:39

我认为对方不同意或不知道的情形下还是不要发图。
作者: mi7891    时间: 2009-1-1 16:46

何必呢,这种女人,分开就算了,没什么意思
作者: kun352    时间: 2009-1-1 20:31

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要走出自己给自己划的圈子才行呀!
作者: jake009    时间: 2009-1-1 20:34

现在的女人都很势利了,唉,男人要有钱有本事有事业才能吸引更多女人,男人,很难
作者: 111111zzzzzz    时间: 2012-10-10 20:19

好聚好散 都是红尘中人又何必跟仇人一样呢
作者: gdsamba    时间: 2012-10-10 21:33

留着吧。。。。。。。。。。。。
作者: 扶墙等红杏    时间: 2012-10-11 17:54

呵呵,标题很吸引人,可是没有图片哦,可以上传上去嘛!
作者: sy19800701    时间: 2012-10-11 18:12

我觉得楼主还是不要把人家的照片拿出来晒的好,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么,另外这样的女人太现实了,分就分了吧,楼主不必挂怀的,这只是我的想法,希望楼主不要生气。
作者: ctwq    时间: 2012-10-11 18:43

就是这样的社会,再老再丑的男人都会有美女贴着的,想甩都难.想开点多赚钱弄个好妹子是真地.
作者: 大大高    时间: 2012-10-12 01:10     标题: 生活就是这么现实

和前女友分手约三个月她就结婚了,分手时她还说有了,但从分手12个月她就生了一个男孩,你说她当事有没有怀孕,所以凡事不要太在意,平常心吧!
作者: 么么么00    时间: 2012-10-12 01:38

又一个怨男,节哀。。。。
作者: mingziyaochang    时间: 2012-10-12 07:55

哎,现在的女人都很现实,所以男人还是事业要紧,努力赚钱才是王道,不然留不住心爱的女人啊。
作者: mxlfuckme    时间: 2012-10-12 14:54

你都把人家给日的爽个不停,还叫唤什么啊,占了人家的第一次,就占了大便宜了
作者: 赤木灬晴子    时间: 2012-10-12 15:32

做人要厚道 毕竟不是在一起两年了吗  人家也有自己的生活了 不管你事了
作者: alick911    时间: 2012-10-12 15:37

只能说你不是她的那杯茶。分了就分了,男人要大度一点不要做这么猥琐的事。
作者: chongzzzz    时间: 2012-10-12 15:40

事情分享就可以了。不要把事情做绝了。照片不要发了。
作者: 我是一片天空    时间: 2012-10-12 15:58

原来是老贴子,不过她能那么快速地和你玩了,也就会有很大的信心与别人共渡哇!
作者: ximenys123    时间: 2012-10-12 17:50

做任何事情都要给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过去了就算了。如果心里不舒服就高唱一曲:找个好人嫁了吧。
作者: xiuxiu92921    时间: 2012-10-13 04:06

现在的女孩都不知道怎么想的,没房没车就不嫁你,日了处女也没用,也会跟你分开的,在我身边这样的事多了,跟本不算事,想开点就好了,
作者: xinuwuxing    时间: 2012-10-13 07:59

自己没能力给人家幸福,就不要埋怨人家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楼主的人品只能维持在这个水平的话,那市中心的房子你永远都买不起。
作者: 寻常    时间: 2012-10-13 09:05

没必要把人家照片拿出来吧
作者: 孤飞落叶    时间: 2012-10-13 09:15

楼主看开点吧,有缘无分而已…不能说谁对谁错…
作者: 0936    时间: 2012-10-13 09:24

既然她对你无意 何必自己强求多情呢,好聚好散.
作者: 逍遥的书生    时间: 2012-10-13 14:19

看开儿点吧,也比祸害人家了。
现在的女孩子都很实际,而且是城市里的,相对而言实际多了。
你把人家日了,还那么爽的日了,就好了。
真要上图,就上你们俩的日图吧。
作者: jimmyno2    时间: 2012-10-13 14:28

她是在刺激你 表示你怎么都比不过她老公 是看不起你的意思 大于你想的那样
作者: 艺天    时间: 2012-10-13 14:29

你如果是真正的爱过她,你应该拼命去奋斗,去争取在物质和精神上都能够给她她想要的,而不是在因为自己的无能失去她后一味的想报复她。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154.84.5.240/bbs1/)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