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看不起的就是强奸的,强奸里我最看不起的又是强奸幼女的和迷奸的,真的恶心,自己没本事泡妞就去用些下三滥的手段,简直是恶心至极!而且居然公司还不管,真的可以说是深恶痛绝!
女生是可以操的,甚至是可以当母狗的,但是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女生自愿的前提上,但是如果去强迫人家甚至是迷奸人家,真的我无法过多形容,大多数人我认为都不会对强奸的人有好感,万一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女儿或者是女朋友或者是老婆呢?
这种职场必须要整改,太过分了实在是!
我个人觉得这个人真的是无耻的狗则种,靠着资本的剥削还想要让这个女的闭嘴!
我支持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