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yao800 发表于 2011-10-14 00:53 只看TA 6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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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怪不怪,这就是传说中所谓的中国特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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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jing 发表于 2011-10-14 10:11 只看TA 6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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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二个案例相关部门已经辟谣,被证实为假新闻。被疑是以“小伙追小偷致其摔死获刑”为原型所编写的恶搞。 但“小伙追小偷致其摔死获刑”的判决也够雷人的:结果是帮同事追赶小偷的曹天,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赔偿被害人范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对于网民一边倒地不接受这种判决,张少春律师说:“这明显体现了一般网友在法律认知上和专业人士的差距,也体现了社会大众在法律常识上的欠缺。” 我承认自己与“专业人士”相比,也是一法盲。但有一点我不能理解,神圣的法律屡屡与民众的看法相驳,那么究竟错的是民众,还是法律本身?如果法律仅仅成为“专业人士”自娱自乐的工具,那么又何谈严肃与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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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hua 发表于 2011-10-14 13:13 只看TA 6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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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居心叵测,煽动网友情绪,我查过了,根本没有这起所谓的强奸案,而且学过法律的人随便一看就知道有问题,强奸有防卫过当吗?劝楼主以后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管你编这些所谓的案例有什么居心,但是专业点,编也编的像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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