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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摇滚与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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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摇滚与新生代

老摇滚与新生代



首先,我承认自己是个跟不上“时代潮流”的人,对于“新事物”,我不是全盘否定。我只想谈谈近年来的摇滚音乐,仅从我所了解的范围发表一下我的看法。我写这篇文章,也不是为自己的落伍找借口,只是想怀念一下那些经典的声音。怀旧而不守旧,这是我的基本立场。

我知道在如今的信息时代,CD销路缩水,数码音乐滥觞,新人层出不穷,各种花拳绣腿令人眼花缭乱。以Arctic Monkeys等为代表的乐队我不讨厌,甚至听他们的歌我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到一种青春的活力激荡、冲撞,真诚而美好,我会觉得自己还年轻,还可以年轻,还有资本在80后90前的夹缝中挥洒一丝少不更事的嚣张和不知所云的叛逆。

然而,我想说,这一类的“新”,是一种表象。形式上都无法称为脱胎换骨的创造,更何况实质。摇滚音乐的精神内在是围绕着一个你我均无法准确描述的核心浮动游离的,但最基本的,爱、自由、解放、坦白和反抗禁锢心灵的腐朽。

腐朽不会长命百岁,摇滚在发展中的创新、继承和自我反思,却毫无疑问地确定其永生不老的地位,永远成为时代的先锋,从它诞生之日起。

我知道许多乐迷对“老摇滚”的态度——忽视、不屑,或者干脆将它视为木乃伊。相反,新金属、EMO、Grindie等新生事物成为他们心中摇滚以至音乐的代名词。每一种音乐风格的产生都是音乐本身的前进,但融合与创造相比,哪一个更重要?虽然两者都可以叫做“创新”。把A和B融合创造出C,这固然了不起,因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号或层叠所能完成的。但过去曾经用灵感,用信念,用一种永无止境的创造谨慎开发出A或B的人们,似乎更有资格被铭记和赞扬。

所幸的是,The Beatles、Led Zepplin和Patti Smith还没有被太多人遗忘, Roger McGuinn的十二弦吉他,Ian Curtis的黑暗唱腔和David Bowie的华丽摇滚在历史的尘埃中依然鲜活。过去的时代,过去的人,那些曾经横贯天下的声音与色彩却在越来越庞大的摇滚迷群体中淡化成古董。

我们不应该固步自封,但在所谓“发展”,“繁荣”的同时,难道不应该在光泽黯淡的唱片封面和细密孤寂的唱片纹理中发掘出一些真正不朽的乐符和常开不败的精神之花吗?我不主张单纯地怀旧、复古,但发展和创新的同时吸收原有的精华和那些经久不衰的优秀成分,这才是真正的进步。

经典的魅力在于它的单纯和永恒,它才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艺术宝藏。今天有人笑话你还在听Janis Joplin,他听的乐队如何红遍全球。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某些人家里的机器(不是CD机,是我们想象不到的什么新玩意儿)还在重复珍珠的传说,而他所痴迷的,曾经风靡全球的那个乐队,或许已成为不复存在的云烟,在昙花一现的短暂后沉入深渊。

封建专制该遭天打雷劈,但古典音乐却平稳安详地存在。

所以,我向Johnny Cash、Jeff Beck、Neil Young、John Lennon、Jim Morrison等伟大的开路者致敬。那些听着去年才开始火热的新潮音乐,听着今年才发行的新专辑的乐迷们,似乎可以静下心来回想一下摇滚前辈们的作品,那些缺少高科技录音的原始粗粝和他们最纯正的摇滚精神,或者耐心地听完几张花童时代的,嬉皮的,诗人的,布鲁斯的,后朋克的经典唱片……然后,你大概会为那些不屈不挠的老家伙们干杯,或者对现代的摇滚音乐产生一种更激进的认识。如果你觉得那些活力四射、琅琅上口的歌曲已经把你感动得痛哭流涕、心潮澎湃,那么请你去听The Clash、The Smiths、Pink Floyd、 The Velvet Underground,他们的诗性和无畏,执著和纯粹……

当今的摇滚乐不可谓千篇一律的单调,反而是多元化的。新声夺人已经司空见惯,在某种程度上蒙住了听者的双眼,让他们忘记了那些经典的存在和意义。纵使Arctic Monkeys的唱片卖得刷新纪录,纵使Johnny Borrell的狂人狂语和媒体效应已经能够和Britpop黄金时代的Liam Gallagher相“媲美”,然而他们领衔的摇滚风潮却总是缺少了什么。对了,就是感动人心的力量。今日的摇滚,能打动人心的不少,能使人产生共鸣的不多。“交流”退化为“交谈”,丧失了心心相通的感情交融。感官上的距离前所未有地拉近,心灵与思想的触动却疏远了。

同样是爱情,物欲横流的滥俗在原始的纯情与激情面前显得麻木无趣;

同样是生与死的慨叹,浅薄的矫揉造作却永远不如淡然的低语或深思的独白一样真切深邃;

同样是抨击,见风使舵不经思索的反驳与良知和勇气凝结成的反抗宣言的力度相差甚远;

同样是摇滚,刻意与随意,浮躁与自省,商业与良心,物质与精神……

我说的不是指所有的新音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那让我们产生摇滚的未来即将在它的掌舵下前进至前无古人的高度与宽度的一部分。

我不喜欢这个趋势和现象。也许是科技的发展速度太快,让新的伟人还没来得及出现就被甩在后面?不,是因为这种开创时代的摇滚音乐人再没有出现过,或者说貌似出现过而注定要被遗忘。

消磨了精神的摇滚不是摇滚。

我们在等待这样的人,对着不合时宜的事物勇敢地说:“No”,并终有一日全世界的人对着他相片上的眼睛和唱片里飞出的音符说:“Yes”。一个摇滚人最伟大的时刻,永远是他最真实的时刻。

怀旧、模仿、赞美与批评,这些都不是错。超越时代才能改变时代。而如今的摇滚乐,至少在我所了解的范围内,几乎都只是融进时代,在里面打转,间或有几声新鲜的呐喊,却无法超出这一无形的范围。

我是那样坚定地热爱景点的老摇滚。如果一定要在心中树立起“神”的尊位,占据着的一定是Bob Dylan、Joey Ramone和Jimi Hendrix,而不是什么NME“50大摇滚英雄”名单中雄踞第二的Pete Doherty。这个时代无法造就真正的摇滚英雄。

但同时,我也是如此坚定地相信摇滚的未来。在已经过去的五十年里,Lennon是最伟大的摇滚人,那么在即将到来的半个世纪里,便很可能出现第二为改变历史与文化的伟人,像Lennon一样留名青史。

只是不会在这样的环境中,不会在这个无法超越经典开辟新路又缺乏深沉醇香的昔日气息的环境中。它热闹得有些散乱纷杂,却总有一种悬浮在空中的泡沫式的轻浮与缥缈。好在它不萧条,好在它还有无尽的活力与希望,虽然一段时间的冷寂往往孕育着即将喷薄而出的创举和光芒,但这段不甘寂寞的时光也暗含了更多颠覆旧制、改朝换代的可能性。

这个时代的摇滚,表面上百花齐放绚丽无比,实则缺乏底蕴,未臻成熟。你可以说青春当道是朝气,但架空、僵硬的形态却不被察觉地远离了摇滚乐最纯美的内核。

我不喜欢这个时代,但我相信它即将取得的辉煌。摇滚的黄金时代还会重返这个世界,因为它的精神永在。

回顾六十年代的猛烈,七十年代的激进,八十年代的强劲和九十年代的丰富,新世纪的摇滚乐有什么理由不踏着历史的馈赠继续攀升至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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