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其他主题 |
---|
男子偷窥女邻居上厕所被发现 砍伤对方老公孩子 |
上海首家无性别公厕 缓解女性排队问题 |
广东捐精者需捐40份精液 可获近5000元补贴 |
八达岭老虎袭人事件伤者:不认同“不作死就不会死” |
【人文】杜甫等人诗中记录的马嵬驿之变:杨贵妃并非被缢杀 |
MMX (The Social Song) MV -- Enigma |
huanghai224300 发表于 2016-10-14 15:48 只看TA 2楼 |
---|
我认为动物园没有任何过错,人家只站在人道的立场上赔你一点钱的 就好比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是一个道理 |
0 |
|
---|
isistarcy 发表于 2016-10-14 21:12 只看TA 3楼 |
---|
谁的责任谁负责,如果无责任的一定要承担道义上的赔偿,那其他人,观众、其他游客,也要给道义上的补偿吗?既然叫道义上的,不给就是没道义?我们现在的逻辑实在可笑。 |
0 |
qianyuan444 发表于 2016-10-17 12:59 只看TA 9楼 |
---|
引用:原帖由 xiao00068 于 2016-10-17 10:25 发表 从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中,不管机动车责任有多少都必须有的赔偿责任开始。 天朝的法律就开始走偏了,一味的重视所谓的“受害者”所谓的“弱式群体”,而忘记了法律原有的公平公正。 从这个案例来说,我是觉得野生动物园作为动物园的一种形式,你在去的时候就应该知道猛兽是散养的,而不是事后质疑猛兽散养的合理性; 你在猛兽区下车,就和在普通动物园跳进虎山是一个性质,为什么跳虎山大家都知道是作死,而这里下车就这么多人同情? 至于巡逻人员,从当时的视频就看的出,巡逻人员的车出动非常及时。 至于说装备,我就呵呵了,老虎爪下有人,即使配备狙击手敢随便开枪? |
0 |
|
---|
zerg727 发表于 2016-10-19 10:41 只看TA 10楼 |
---|
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常识”,有毒的不能吃,犯法的不能做,这是常识!!!老虎会咬人,跳楼会摔死,这也叫常识!!! 明明是常识问题,非要有人拿什么监管不到位来说事,我就好笑了,莫非非要用焊条把车门焊上才叫“监管到位” 再举个不算很恰当的例子:我是个杀人狂,杀了无数儿童和女人,那么我是不是可以以所谓的“社会监管不到位”来给自己开脱?没人告诉我杀人是犯法(假如是真的没人告诉过我),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减轻我的责任? 再退一步举个例子,目前网络上流传的所谓社会现象:老人倒地不敢扶,同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因为扶人者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不能讹我”,所以诈骗者可以减低自己罪行? 再说,说什么巡逻人人员不足,人要找死,怎么样都可以死,你派天下兵马跟着他都没用,想起伟大革命家青木堂堂主韦小宝同志说鳌拜那句话:“”天下兵马不可能天天跟在身后跑”, 至于说什么巡逻员怕死不作为,你当巡逻员不是人?某论坛一句话曾经把我笑抽了,“巡逻员不下车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咬不过老虎”,没错,巡逻员的作用是提醒以及维护游客安全,但是千说万说不是拿自己的命换游客的命(而且换不换得下来还是个未知数,你当老虎是讲道理的?)(别拿部队说事,军队又是另一种概念)。 其实很多时候我反感很多网上的主流言论,很多都是一味的跟风而已,唯独这一次,我坚决赞同,真的是“不做死就不会死”!!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