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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70年后我还得再为我的房子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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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70年后我还得再为我的房子交多少钱?

作者: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浮出水面。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的条款,替换了原方案的“无偿自动续期”。专家说,今后续期付费还是不付费、付多少,把权力留给了政府。而在北京,已经有按1300元/平方米价格续期的说法流传,但仅限于房地产业内,官方始终未予证实。

    如果这消息属实的话,而且最后人大审议的结果也认可这个修订稿,那么,几十年后,中国土地上凡是买了房子的城市居民,全体都变成了变相的租房户。那些付出毕生积蓄为儿孙买了房子的人,那些沦为房奴依然为供房而挣扎的人,会惊愕地发现,他们的苦日子到了儿孙辈的时候,并没有完结,依然得为自己的房产付费。

    当然,按照中国现有的土地制度,这样的规定,其实完全符合法律。但问题是,这样的土地制度,至少在人民住房问题上,显示出极度的荒唐。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可人民却得为自己购买的房屋的那一点点的土地,永远地向国家付费。具体地说,是向政府付费。政府凭什么有这样的权力?这样的权力是神授还是天授?反正不会是人民授予的。政府拿了这些钱,是要做什么呢?是按道理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吗?房子又不是政府盖的,而且政府已经从开发商那里(最终还是业主付的费)收取了高额的土地使用费。房产周围土地,也一并交过费了,而且小区的公共设施,都是居民付费使用的,凭什么要业主无休无止地付费?

    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原来土地管理法草案的“无偿自动续期”为什么会变,无形之中变成给政府授权,让各级政府自由裁量,收不收,收多少,全要看政府高兴与否。那么老百姓的权利呢?如果这样的草案付诸实行,那么,只要政府想收费,老百姓的房产就变成了摇钱树,政府摇一摇,不用投一分钱,不要操一点心,银子就源源不断地来了。如果不想收了,那么老百姓就得永远谢主隆恩。如果政府一届收费,一届减免,那么老百姓就得隔几年感谢一次政府。从这种政治经济效果来看,这样的修改,真是有水平,谁说我们的政府缺少能人,谁说我们的政府专家没有才,这样的草案,不是才高八斗之人怎么能想得出来呢?

    在1949年之前,有人讽刺说,什么中华民国,还是改成中国官国更名副其实。现在,我们的政府专家,似乎执意要给人民“官国”的感觉。在他们眼里,人民算什么呢?民意又算什么呢?前两年全民担心自家房子成了空中楼阁,一致声讨的房产70年土地使用期,在第一个草案里刚刚得到反映,老百姓的高兴劲还没过去,第二个草案就翻了案。民意,再次变得狗屁不如。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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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感概一下,这篇言辞尖锐的文章竟然是中国人大的教授写的,而且竟然是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实在是令我吃了一惊,看来即使是在天子脚下还是有人敢说真话的。
    至于文章中所反应的情况,实在是已经令人出离愤怒了,老百姓真是大白菜啊,被一层又一层的剥皮,直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然后被一脚踹开。难道我们就真的只能任人宰割,束手无策么?我个人觉得其实不然。根据我们国家官场的潜规则,像这种可能触发极大反响的政策,在正式出台前总会放一些风声出来的,一般都是冠以“消息灵通人士透漏”等等,其实这都是政府故意放风出来,来刺探一下民意的。如果民愤极大,那么一般会有权威人士站出来义愤填膺的否认这一消息(注意,这一权威人士一般都是副职,因为如果真正要不顾民意强行推出政策的话,还可以由正职出来打圆场或者干脆否认掉副职的话,这样可以给政府留条以防万一的后路)。如果推出后反响平平,那么很快,小道消息就会变成正式文件出台,然后老百姓就会继续成为摇钱树和榨汁机了。
    所以,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可能的话,请用各种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愤怒吧。

    PS:愤怒要表达,红心请您随手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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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乔锋 金币 +16 是呀,我们如何能驾御金钱 2009-3-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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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引荐文章的来头和发表附议的功力不一般。
像土地七十年之痒、铁路车票实名之争、春运票务浮动之指向、
公务员明示补贴之举、四万亿关乎民生几多等等这类切肤之痛,
在我们这一代身上可谓积重难返。
   和房地使用权七十年之痒相比还要现实的就是医保制度的出尔反尔了。
从全民劳保到现在的平民不敢太随便进医院求医,已经让有识之士大跌眼镜啦。
难不成在废除人人有房住,告别三代同堂的局面七十年后,还要叫全国老百姓
在父辈买房后,子孙受到的是一份永远附带债务的固定遗产咯。
   在眼睛有点湿润还没有模糊的时候,看见了刘少奇以爷爷的光辉形象。
老人家几十年前的话说得好: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
         真理一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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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乔锋 金币 +16 你是买?租?合同定10年,我愿意租 2009-3-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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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好像国外一样,可以买卖土地。这样自家就可以盖房子,永远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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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叫房地产,就是重复卖土地使用权,老百姓一个字惨,两个字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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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我认为:70年后要看当时的土地储备情况,同时年是很长时间的,还没到那时,你现在的新房早就被拆迁,用非货币化方式换了另外一套房了,土地批祖期又可以沿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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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关于这个,现在谁也说不准,国家还没想好呢,可以买卖土地,自己建房,缴税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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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一向是很聪明的,他们知道如何去操纵一件事,也知道怎么样给自己留后路,其实我国的现状是什么制度,对比一样大家都应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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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还是老老实实的待在乡下好自己盖的房子住久点也没关系,买商品房价钱贵又没保障,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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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极度的荒唐!什么鸟政策,什么鸟提议!我们已经没有人权了,我们已经没有地位了,我们已经没有当家做主的权利了,现在还叫我们的子孙为我们为他们的购置的房产再掏腰包?!
再次强烈的鄙视一下那头为了自己的官位出卖人民的脑忙肥肠的猪,妈的,比白眼狼还白眼狼,我们纳税养这样的“人才”实在是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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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林 金币 +5 安静点,好好说 2009-3-24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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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转贴我想说说我的看法,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文章的作者还没有提及我们中国房产质量问题。我们中国的房产质量能让我们住够70年吗?可能许多房子还不到70年不垮也已经变成危房了,这样的房子你还敢住吗?不要说住70年可能住30.40几年就已经不想住了,那剩下的时间该怎么办?大家可以去算个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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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色秦羽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9-3-25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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